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谢之澜看着顾清茗直接撕开包装,然后趁着这回时间打开啤酒,拿出烤鸡翅,一套动作是行云流水,不要太熟练,一看就是没少做。
谢之澜真的是败了,此刻他没有别的想法,只有一个。
“你吃就吃好了,能不能不要把骨头吐在我的座位上?”
顾清茗十分洒脱的咧嘴一下,然后直接递过去一罐啤酒,“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事情都已经这个样子了,不要这么的不开心吗,来吧,一醉解千愁。”
说完之后就咕嘟咕嘟的灌下去一整罐的啤酒。
谢之澜想要阻止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想到之前的时候,这个家伙喝醉酒的样子,谢之澜有点头疼。
“顾清茗,你能不能不喝酒?”
或者是你能不能不喝醉?
顾清茗直接又打开了一瓶啤酒,一口气喝了半瓶之后,转过头看向谢之澜,“你说啥?”
谢之澜,“……”
他在放屁!
十分钟之后,谢之澜觉得自己就是脑子进了水,怎么会因为一时的心软,竟然想要送顾清茗下山。
如果不是送顾清茗下山的话,那么车子可能就不会抛锚。
如果车子不抛锚的话,那么顾清茗就不会苦中作乐,喝啤酒吃火锅。
如果顾清茗不和啤酒的话,那么就不会醉。
如果顾清茗不会醉的话,那么她就不会是像现在这个样子,跪在车顶上唱这白天不懂夜的黑。
谢之澜真是够了,够够的了!
!
以后谁要让顾清茗喝酒,他绝对先把对方给打死。
而且,谢之澜的视线落在那两瓶啤酒罐子上面,所以顾清茗的酒量到底是有多么的差劲?
才两瓶就直接把她给放倒了??
就在刚才,顾清茗喝玩第二瓶啤酒的时候,她就直接打开车门下了车。
谢之澜不知道对方想要做什么,只是感觉车身一阵晃动,然后就是剧烈的摇摆,谢之澜下车之后,就看到了那个让她犯心脏病的一幕。
只见顾清茗不知道怎么爬到了车顶上面,然后直接跪坐在上面,再然后就是垂着头,对着某个方向不断的磕头,嘴中更是念念有词,就像是在进行某种古老而又神秘的仪式一样。
微弱的手机灯光照射在她的身上,让她的整张脸都透着白光,就像是涂了厚厚几层粉的女鬼一样。
“顾清茗,你……没事吧?”
如果但凡是个胆子小的人,在深更半夜遇到这一幕,保准撒腿就跑。
顾清茗这时候抬起头,然后对着虚空之中大声喊道,“谢谢各位乡亲朋友们的捧场,我现在要给大家演唱的曲目是,白天不懂夜的黑……谢谢大家。”
然后就是一阵鬼哭狼嚎的声音想起,完全不在调上的那种,但是顾清茗却唱的非常的开心。
谢之澜想都没有想直接上去,抓住她的细腰,将人从车顶上面给脱了下来。
“哎呀,你是我的粉丝吗?你想要我的签名啊,不要着急,不要使用暴力,你要对我温柔点。”
谢之澜,“……”
去他娘的粉丝,他现在好想要骂人怎么办?
顾清茗从今天开始,不要想再沾一滴酒!
!
!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