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吴导演,我只是一个小演员而已,你想过没有如果我跟谢之澜这样的巨型同时出现在酒店的话,被人拍到会怎么说啊?”
顾清茗决定晓之以情,动之以理。
谁知道吴风志一副油盐不进的模样,直接毫不在意的挥了挥手,“哎呀,这有什么,大不了就公开吧。”
顾清茗,“……”
导演,感觉您不去做月老可惜了,这乱点鸳鸯谱的本事可不是什么人都能学的会的。
于是谢之澜跟顾清茗两个人直接被打包送上了车,往酒店的方向开过去。
吴风志在车子后面露出了耐人寻味的表情,旁边的小助理战战兢兢的,“吴导,我真的不用跟着吗?”
两个人也太激烈了吧?为什么老板竟然都晕了??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呢,让他们两个人培养一下感情,你跟着做什么?当电灯泡啊?”
吴风志低声训斥了几句之后,眨了两下眼睛,“今天下午就放你半天假,你们家老板要是问起来的话,我给你担着。”
小助理还是有些犹豫的看着车子离开的方向,但是转念一想,好像一次跟很多次也没什么区别了,反正老板的清白都没有了。
顾清茗跟人扛着谢之澜做电梯伤口,为了害怕他的伤口再次崩裂,所以只是在外面套了一件大羽绒服,其实里面什么都没穿,从上车到下车的这段时间,搀扶过后,露出了大片白皙的锁骨,引的周围的人都在不停侧目。
顾清茗扶了扶自己的墨镜,然后一脸尴尬的小,“哎呀,他生病,生病了。”
然后趁着所有人不注意将谢之澜的衣领拉到了顶端,心中有些许的抱怨,这个男人,即便是生病了也还是招蜂引蝶的,一点都不消停。
好不容易将人给放下,让司机师傅先回剧组,顾清茗有开始劳心劳力的将谢之澜的羽绒服给脱下来,然后将整个人给裹紧被子里面。
刚才上药的时候,没有心思去看,但是现在危机已经解除了,顾清茗的视线就不有自主的落在裸着的上半身上面。
线条分明的肌理泛着健康的小麦色,不同于现在的奶油小生那种赢若不堪的白,但是也不同于健身教练的那种奔放的美感。
是那种恰到好处的好看,赏心悦目的那种。
只不过那小麦色的肌肤上面却不满了细细碎碎的伤痕。
顾清茗微微皱着眉头,手指头不知不觉就触摸到了他胸口的位置上面。
那胸口的位置上面有一道疤痕,可能是因为时间有点久了,整个疤痕已经泛着淡粉色了,但是还是让人能够看到。
这条疤,为什么这么眼熟?
顾清茗眨了两下眼睛,温温的手指头触碰到疤痕上面……
猛然,嫩白的小手被人给紧紧的捏住,顾清茗有些不解的眨了眨眼睛,然后就对上了谢之澜那双深沉如墨的眼睛。
顾清茗顿时感觉老脸一红,怎么感觉自己就像是个怪阿姨一样,对着还在熟睡中的人下手。
还真是禽兽不如啊……
“那个你醒了啊,你别误会,我只是想要看看你身上的伤口而已,哈哈……”
顾清茗飞快的抽回手,然后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模样从桌子上面拿出那晚红糖水递了古偶。
“先吃点东西暖暖胃吧,你今天就在床上休息吧,有什么事情喊我就好。”
谢之澜满脸的戒备,任谁一下子醒过来,就看到一个女的对着自己上下其手,这种感觉都不会太美妙。
更何况……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