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rdo;
&ldo;她不管招呼,坐帐台。
那时我在杭州钱庄里的饭碗敲破了,到上海来寻生意,城里有家钱庄,字号叫做源利,有个得力的伙计是我一起学生意的师兄弟,我到上海来投奔他,哪晓得为他兄弟的亲事,他回绍兴去了,源利的人说就要回上海的,我就住在一家小客栈里等。
一等等了十天,人没有等到。
盘缠用光了,只好在小客栈里&lso;孵豆芽&rso;。
&rdo;
囊底无钱,一筹莫展,只好杜门不出,上海的俗语叫做&ldo;孵豆芽&rdo;。
但
客栈钱好欠,饭不能不吃,他每天到老同和来吃饭,先是一盘白肉、一碗大血汤,再要一样素菜,后来减掉白肉,一汤一素菜,再后来大血汤变为黄豆汤,最后连黄豆汤都吃不起了,买两个烧饼,弄碗白开水便算一顿。
&ldo;这种日子过了有七、八天,过不下去了。
头昏眼花,还在其次,心里发慌,好象马上要大祸临头,那种味道不是人受的。
这天发个狠,拿一件线春夹袍子当掉后,头一件事就是到老同和来&lso;杀馋虫&rso;,仍旧是白肉、大血汤,吃饱惠帐,回到小客栈,一摸袋袋,才晓得当票弄掉了……&rdo;
&ldo;掉在老同和了?&rdo;古应春插嘴问说。
&ldo;当时还不晓得。
不过,也无所谓,掉了就掉了,有钱做新的。
&rdo;胡雪岩停下来喝口酒,又喝了两勺汤,方又说道:&ldo;到第二天,出了怪事,有个十二三岁的伢儿,手里捧个包裹,找到我住的那间房,开口说道:&rdo;客人,客人,你的夹袍子在这里。
&lso;一看,这个伢儿是老同和小徒弟。
我问他:&ldo;哪个叫你送来的?&rso;他说:&rdo;客人,你不要问。
到我们店里去吃饭,也不要讲我送衣服来给你。
&lso;我说:&ldo;为啥?&rso;他说:&rdo;你不要问,你到店里也不要说。
你一定要听我的话,不然有人会打死我。
&lso;&ldo;
&ldo;有这样怪事!
&rdo;古应春兴味盎然地问:&ldo;小爷叔,你总要逼他说实话罗!
&rdo;
&ldo;当然。
&rdo;胡雪岩的声音也很起劲了,&ldo;我当时哄他,同他说好话,他就是不肯说,逼得我没法子,只好耍无赖,我说:我不说,我也要打死你,还要拿你当小偷,送你到县衙门去打屁股,你说了实话,我到你店里吃饭,一定听你的话,什么话都不说。
两条路,随你自己挑。
&rdo;
&ldo;这一来,便把实话逼出来了?&rdo;
&ldo;当然。
那个小徒弟叫阿利,是阿彩的表弟,我的夹袍子,就是阿彩叫他送来的。
原来……&rdo;
原来胡雪岩掏钱惠帐时,将当票掉落在地上,至晚打烊,阿利扫地发现,送交帐台。
阿彩本就在注意胡雪岩,见他由大血汤吃到黄豆汤,而忽然又恢复原状,但身上却变了&ldo;短打&rdo;,便知长袍已送入当铺。
于是,就悄悄赎了出来,关照阿利送回。
特为交代,要守秘密,亦望胡雪岩不必说破,倒不是怕她父亲知道,是怕有人当笑话去讲。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