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你就那么喜欢他(第3页)

但是在这种山区里面,最不吃香的就是艺术家。

齐老爷子说过,如果生了个男孩,齐家会承认她这个媳妇,齐正永也可以重新回到齐家。

心里有了生儿子的盼头,怀孕那会儿,方澄天天爱吃酸的,酸梅酸萝卜,顿顿不离。

因为这,两夫妻眉开眼笑,扳着手指头数分娩的日子。

谁能想到?方澄肚子里的竟然是个姑娘、是个不带把的女儿!

方澄当时就晕了过去,气晕的。

月亮村里重男轻女的厉害,连带着方澄也有些这样的心思,只有齐正永还算公正,儿子女儿都无所谓。

但如果这个女儿使他没法活的潇洒、享受阔少爷的生活,他打心眼里也是厌恶的。

在闹饥荒的大山里,只有方澄的爹妈两个劳动力,方澄在京城里学会了大小姐、贵妇人的派头,好不容易把粗糙的手保养的水嫩葱白,说什么也不肯再下地干活。

家里面又有两个读书的弟弟,和一个不干活又要顿顿吃肉的丈夫,还有一个只会哭哭啼啼、嗷嗷待哺的女儿。

没有让齐媛媛饿死,都算是夫妻俩心善。

为了早一点回到京城,方澄母乳也不喂了,天天和齐正永窝在房间里造人。

也许是天命如此,后来的叁年里,方澄陆陆续续怀了好几胎,她这几次有先见之明,咬着牙,紧着肉把一件卡地亚的手镯当了,去镇里面的黑医院做了孕检,是个女孩。

想也未想就把胎打了。

笑话,一个齐媛媛都够她受的,两个女儿还不得上天啊。

就这样打了几次胎,连黑医院的叁无医生都不建议她打胎了,说再打几次可能子宫都打没了!

这下方澄才感到了害怕。

她要是生不出男孩,她才不信齐正永会跟着她在月亮村过这种日子。

现在齐正永就对她很有一点意见了,上次给他吃窝窝头他还放话说,他顶多再等她一年。

一年生不出男孩就带着她的女儿齐媛媛滚蛋吧。

方澄诚惶诚恐地去床上哀求齐正永。

齐正永这个热衷美的艺术家能看上方澄,还不是因为方澄长了一张妖丽的脸,身材也有料的很,凹凸有致的。

但是她又很放的开,完全不同于名门小姐的那种冷冰冰的矜持。

但现在这种热情对齐正永无效了。

齐正永臭着脸踹了方澄一脚,冷声道,“滚!”

然后想了想越来越气,又忍不住补了几脚,一边骂道:“你是不是偷情了?!

怎么这么浪!”

齐正永好歹是齐家大户出来的,对脏口有些忌讳,不太敢说,骂了几句没词骂了也就噤了声。

方澄抱头蹲着,拿一双水汪汪的狐狸眼觑着齐正永,神情委屈。

“我哪敢啊,我明明只有你一个……”

这句话不知怎的又惹恼了齐正永,他登时暴躁起来,指着方澄的鼻尖叫骂道。

“你还有脸说!

你看看齐媛媛长的像谁!”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