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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野把乐师的计划跟江北一说,江北也表示赞同。
他确实对阿尔兰蒂斯很感兴趣,但也明白自己呆在这里就是生活在捉摸不定的云层之上,随时有掉下来摔个粉身碎骨的风险。
不管是他,还是他哥,两条性命都捏在墨恩斯手里,这样活着总归是不踏实,还是回自己的地盘更好。
只是如果条件允许,他想搞点儿纪念品回去,也不算白来一趟。
江北从脚边捞起一只毛茸茸的喀索尔食心魔,兴致勃勃地徵求江野的意见,「我能带这只小羊一起走吗?我一直想养只与众不同的宠物。
」
江野:「不行,但是你可以把它烤成羊肉串,带着路上吃。
」
「那还是算了…」江北可舍不得把这么特殊的山羊烤了吃,而且听说它喜食人类内脏。
倒不是从伦理道德上无法接受,主要问题是食肉动物的味道一般都不怎么好。
第二天,一切正如乐师所说,墨恩斯很早就出去了。
江野临走前去见了乐师一面,交给了他一样东西,才和江北一起往后门去。
江野顺手牵羊,偷了两匹马。
虽然乐师建议他坐马车,舒适度和安全性都更高,但江野觉得那样目标太大,有些招摇。
偷来的马也不一般,身型高大俊美,鬃毛雪白,四肢修长。
它们头生长角,脚踏银蹄,双眼像蓝宝石一般,就像神话中的独角兽。
最开始它们还不愿意配合被偷,扯着脖子死犟,江野小心翼翼地抓过它们的缰绳,抬起手让它们闻了闻自己右腕的纹身。
寄宿在里面的黑弓原本是墨恩斯的东西,还残留着他的气息,独角马低头嗅闻,因为这一点儿气息而将江野认作了主人,乖乖跟在他后面,甚至还很有灵性地学着主人的样子,把马蹄声放得很轻。
幸好宫殿里的佣人们从未将他们当作囚犯,没人监视他们的动向,两人两马偷感十足地从后门溜了出去,来到靠近山峦的崎岖小路上。
即使是从来没有骑过马的人,也能很好的驾驭独角马,它们聪明而且温顺,会调整自己的步伐和姿态,即使骑手在马背上睡着了,也不会掉下来,比高中宿舍的上铺还要安全。
独角马的脚程也非常快,不到中午,江野已经能看到那些耸立于树林之上的明黄色塔吊机了。
「江北,剩下的路我们步行过去。
」江野揪着独角马的鬃毛,从它身上爬下来,顺手拍了拍它的脖子,「好孩子,你们回去吧。
」
老马识途,两匹独角马沿着来时的路回去了,江野和江北矮下︱身子,借着灌木丛的掩护,蹑手蹑脚地潜入了这座矿场。
进入时江野看到了那道浅蓝色的半透明结界,很大,像一个透明的碗倒扣在整座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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