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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冤大头
看着不远处似笑非笑的杨凌,梅丽尔斯恨得直咬牙,一想起他袖手旁观地看着自己摔下去就满肚子火,绝不甘心就此罢休
眼珠转几圈后,她迅速想到了一个报复的主意。
这次,一定要使尽浑身解数,把杨凌这家伙迷得神魂颠倒后再无情地抛弃。
得而复失,世间上最痛苦的事情莫过如此!
这就像一个穷光蛋,突然中了五百万后绝对欢天喜地。
但等他过惯灯红酒绿的生活后,再让他一夜之间变回一个进城打工的穷光蛋,绝对会痛不欲生。
自从修炼暗黑魅惑后,梅丽尔斯自己都不知道曾经迷倒了多少个男人。
有些为了和她在一起,一郑千金,甚至一夜间变成落魄的穷光蛋。
有些为了捕获她的芳心,置家传的领地不顾,一心想和她游山玩水。
梅丽尔斯不甘心,也无法接受自己的魅惑在杨凌面前毫无作用。
她相信,总有一天,杨凌也会像其他男人一样不顾一切地拜倒在自己的石榴裙下,等待自己无情的抛弃。
梅丽尔斯暗暗盘算如何报复,斯托夫绞尽脑汁,想方设法抱得美人归;而杨凌则不动声色地靠在吧台上,仔细琢磨梅丽尔斯的背景和来意。
“老板,这是最新调出来的鸡尾酒,你尝尝味道如何?”
拍拍额头后,约翰突然想起前一段时间杨凌的吩咐,从酒柜最上层拿出了一瓶淡绿色的鸡尾酒。
接过淡绿色的鸡尾酒,杨凌轻轻地闻一口,香郁,醇厚,味道果然与众不同。
然而,就在他准备倒一杯尝尝味道时,不远处的斯托夫快步走了过来。
“杨凌兄弟,等等,这酒我买下来!”
闻到浓郁的酒香后,斯托夫心中一动。
所谓宝剑赠英雄,美酒送佳人,用一瓶高级美酒来调情最合适不过。
看着苍蝇般粘在梅丽尔斯身边的斯托夫,杨凌即使用脚趾头想也知道他买酒的用意。
想起当初他在城堡内漫天要价时的样子,心中一动,说道:“领主大人,很抱歉,这酒是非卖品,多少钱都不卖的。”
多少钱都不卖?
斯托夫一愣,看看身后的梅丽尔斯,咬牙说道:“杨凌兄弟,就当我欠你一个人情,把这酒让给我,多少钱你尽管说!”
肥羊,送上门的超级大肥羊!
听斯托夫这么一说,杨凌装模作样地摇摇头,心里却乐开了,“领主大人,这是得天地造化的猴子酒。
由通灵的金毛猿猴采集千年首乌,万年灵芝和火龙果等珍贵宝物炼制而成,一年一滴,百年方有一瓶。
不仅可以生肌肉骨,传说喝了之后还可以青春永驻,你说,这样的酒能用晶币来衡量么?”
百年方有一瓶,得天地造化的猴子酒?
听杨凌这么一通胡扯,众人听得目瞪口呆,尤其是调酒师约翰,更是差点一跤摔到地板上。
他怎么都想不到,一瓶普普通通的鸡尾酒,到了杨凌嘴里却变成了一瓶百年一遇的极品美酒。
时间2015年(5月20日)地点美国(纽约,布鲁克林区)人物唐吉(中美混血,父中母美,十三岁全家移民美国,属美裔华人)人物丧尸(由人类感染病毒所变)本书没有异能,没有飞天遁地,没有力大无穷,这是一本写实类的丧尸小说。高中舞会皇后红灯区应召女郎刻薄的公司高管黑帮枪手瘾君子等等,这些人都将粉墨登场。希望写的会激情热血,当然少不了前期的个人英雄主义以及后期的团队合作。首先,不喜误入吧,如果想看超能力之类的,一个人一挥手横扫一大片丧尸之类的,那就不要点开了,保证没有。其实本书可以当作一本黑暗都市小说来看,人性,有时比丧尸更可怕!PS本书之所以将地点定位在美国,是因为本朝有些东西不能写,会和谐,写实类的必不可少要涉及到那些,所以我还是去黑美帝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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