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刘辛看到地上的猪大肠说道,他上辈子可是最喜欢吃这玩意儿!
“要啥钱,你拿走吧!
我还忙着,要是在家没个活计,这几天可以到肉铺来帮忙,每天工钱虽然不多,但总比闲着好!”
郑莱看着刘辛,他能说这话是真心把刘辛当自己人。
越是贫困,越是乱世的时候,人们把义气看的就越重,因为社会秩序逐渐不稳,只有那些身具大义的人才能得到大众的认可,这是人类发展的本性,也是文明传承的根本。
“谢谢郑哥!
我回去考虑考虑,这猪下水我拿走了!”
刘辛说着拿起猪肠与猪肝,与妹妹刘宛柳一起离开了。
出了城刘宛柳看着刘辛一脸的嫌弃:“哥,这猪内脏这么臭,我们要它干啥?”
刘宛柳闻到猪肠的臭味,皱眉对刘辛说道。
“这你可就不知道,这东西做出来比肥肉可要香多了,今晚哥做给你吃!”
刘辛说道。
两人回到家里,母亲与小妹都已经回来,母亲看见两个人都是一身细布衣,还都穿着崭新的布鞋,都说刘辛不会过日子。
可刘辛也感觉到了母亲的欣喜,无论如何,刘辛愿意给刘宛柳花钱,这就表明了他的态度,以后他们三个跟刘辛过,刘辛必然会好好对他们。
拿出枣糕母亲与小妹吃的很高兴,中午刘辛与大妹都不在,母亲也就随便做了点吃的,大家吃了点窝头,反正今日又不上地。
已经确定母亲与两个妹妹以后要跟刘辛生活,刘疾与郝春梅也不敢给母亲再使眼色,否则传出去就真成了他们把一家人赶出去了。
家里剩的肥肉、小米、稻米、白面都是刘辛买的,如今分了家,刘辛不在郝春梅可不敢随意做。
看母亲与小妹吃了枣糕,肚子已经不饿,他与大妹也不是很饿,于是决定今晚熬点小米粥就行。
刘辛把所有猪肠全部清洗干净,然后泡在水里,因为不舍得使用面粉与盐巴清洗猪肠,刘辛觉的还是泡一个晚上能更干净一些!
晚上饭桌上一家八口喝着小米粥,郝春梅似乎心里有些后悔,嘴里说着黄乡老的不是,她说自己与刘疾本不想分家,是听了黄乡老的说教才同意分家的。
刘辛与刘固没有理会郝春梅的话,刘固得到十亩良田半个院子,还有二十亩租田,整个家一半都归了他手中,才不会搭大嫂的话。
刘辛更是不会理会她,今天刘贵生好几次耍脾气,郝春梅都没给儿子好脸色。
“老三,今天下午你没在,我与大哥把粮食看了,家里谷44石,小麦5石,你以后照看母亲与两个妹妹,这粮食我要7石粗粮就行,我分了家里的田,九月就能有收成。”
刘固对刘辛说道。
“你不用这样,我敢把妈和两个妹妹接过来,必然是有营生的把握。
你也该娶媳妇了,多攒点家产才能娶上媳妇!”
刘辛与刘固说话,母亲与两个妹妹偶尔插下嘴,而刘疾与郝春梅一下子成了局外人。
分家以后刘辛、刘固、母亲、两个妹妹心情比以前更加轻松了,他们也不再畏惧大哥与大嫂,每个人心中对未来都充满了渴望!
()
。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