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窗外的小雪纷飞,咖啡厅内悠扬的爵士音乐在空气中流转,一旁装饰用的壁炉里传来模拟的烤碳声。
秦九眼睛追随希思特的背影,没有一丝迷茫:“我相信人类最终会取得胜利。”
希思特这才转过头,意味深长地与她视线交接:“是吗?但愿一切如你所想。”
希思特留下一句让秦九摸不着头脑的话,大步离开。
包厢的大门重新关上,仅剩下周围的白噪音围绕秦九。
秦九坐回椅子上,打开终端确认接下来的上课时间。
秦九的终端列表上密密麻麻没有空隙,课程几乎贯穿每一天的时间。
里面还有许多不属于宠物护理的课程……
*
平安专业是格斗技能,主修剑术辅修拳击,即使上半身有缺陷也不能磨灭他对格斗的热爱。
有人曾问他为什么不读机械专业,学成后还能给自己做机械臂,他只是笑笑而过。
他需要自身变得更强大才能保护想要保护的人,如果再一次灾难的来临,他希望即使没有机械臂的帮助,他也可以靠自己取胜。
就冲着他这股莽劲,他也凭借自己的实力,克服残缺,坐上新生第一的宝座。
虽然多少有人不服气,认为他的成功有依赖机械臂这个外力的存在。
对此他没有过多解释,他欢迎任何人的挑战。
他只用真刀真枪的实战来证明自己的强大。
他虽然已处于高峰,但从不狂妄自大,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性格很好,和其他交流生的关系也维持得不错。
平安有时会给予交流生们必要的帮助或者解答他们的难题,基本上已经融入他们的圈子。
可今天老师突然跟他说有一个交流生临时加入他们的班级,让他多多关照一下,平安有些惊讶。
交流的目的是让学生学习到更多的知识和了解其他学校专业的长处,以补足他们自身学习上的问题,或者向自己的母校提出更好的改进方案。
这样的活动自然也欢迎其他专业的同学加入不同专业学习,这是开始活动以来一直延续下来的传统。
只不过实际上并没有多少人会加入其他专业的学习,因为这代表他们需要多一门考试,如果考试不及格也是会影响积分排名的。
而且就算真有人因为热爱其他专业而半途加入,也鲜少人会选择平安他们这种格斗专业,大多数都是加入茶艺,花艺或者宠物护理之类的专业。
所以平安对这个半道出家的交流生的身份更加好奇了。
是男是女?是来自哪个专业的?来自哪个院校的?
站在训练场中央正在收拾器具的平安思绪已经飞到九霄云外。
学生们陆续进来,看见平安都主动和他打招呼。
平安一一回应,心里也在默默排除已经来到的人。
直到所有的交流生和本校的学生全部到齐,这个神秘的新人还没有出现。
平安开始怀疑是不是老师骗他了。
就在他准备把最后一把木剑收进篮子里再搬到一旁时,门口又出现了一个人。
平安抬眼看去,发现对方竟然拥有一张自己熟悉的脸,他不禁诧异地喃喃:“秦九?”
秦九提前从宿舍楼出来,在地图上好不容易辨认出格斗馆的位置,绕了很大一圈才发现自己走错方向,又急急忙忙回头。
因为害怕自己迟到,秦九几乎是以百米冲刺的速度往正确的方向跑,堪堪在上课前找到场馆。
她还在门口喘着大气,平安已经从里面走出来。
平安正一脸好奇地看着她,问:“秦九你怎么在这里?走错路了吗?”
秦九听不得走错路三个字,她又深深地怀疑了一次自己,后退好几步,仰头朝场馆顶端望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