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7章 确诊是伤寒(第1页)

袁鹰来到书房时,屋里坐满了人,有魏县令还有好几位负责一线救疫的大夫,就现在就鄣县的疫情做了详细的汇报。

洪水过后最开始白月村村民吃了淹死的家禽。

不多久后此村村民出现高热不退,并伴有畏寒、全身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咳嗽。

后面有的甚至出现淡漠、呆滞、反应迟钝,严重的颈项强直、昏迷吐血拉血。

同时身上出现疹子。

现在死亡和感染人数急剧上升由,短短一个月的时间由原来的一个人到现在的近上万人。

白月村几乎出现了亡村的地步。

袁鹰猜的没有错,就是伤寒,可以散得,也可以传染。

之前她战友就感染过,伤寒传染性极强。

记得史书上记载过东汉末期,由于伤寒瘟疫大面积爆发,导致全国人口锐减四千多万人。

瘟疫远比想象中更加严峻。

伤寒不比其他的瘟疫,需要用到抗生素,可古代哪有抗生素。

“大家怎么看?”

慕容玄熠这话虽然问的是大家,眼睛却盯着袁鹰。

袁鹰理了理思绪道:“和我预想的不差,是伤寒,只是比我想象中的要严重。”

张大人提出来疑问:“区区伤寒,怎么会有如此大的威力?”

袁鹰诧异地道:“区区伤寒?敢情张大人你是真不知道民间疾苦啊!

伤寒种类繁多,症状不一。

轻者数日就好,重者却可致命。

现如今鄣县爆发了大面积瘟疫,如果不加以控制,很快就会蔓延到云府城甚至全国。

怕是家家户户都有亲友死于此病,也只有你才能轻描淡写地说是‘区区伤寒’了。”

在现代伤寒不是什么大病,但在古代普通百姓得了病只能硬扛,即便达官贵人得了病也只能用些简单的药物,可能养病的环境要好一点,但能不能治好也只能听天由命。

张大人被袁鹰说的哑口无言。

也便不再作声。

其他人都知道袁鹰嘴皮子的厉害,也不会当着慕容玄熠的面去触那个霉头。

袁鹰对着魏县令问道:“染病之人可有隔离起来?可有安排人看护这些染病之人么?大夫呢?”

魏县令赶紧道:“染病之人都隔离在郊区一座废弃的寺庙里。

各乡镇的都隔开在祠堂里,都有安排人看护。

所有医者都在救治瘟疫,但是感染人数太多,根本就看护不过来。

况且又都有病在身,没有感染的普通百姓没人敢上前看护。”

袁鹰若有所思的道:“明日我与你一块去隔离区看看。”

随后袁鹰道:“王爷,我需要大量青蒿草,还有蒙脱石。”

其他太医和地方医者都迷惑不已。

齐声问道:“青蒿草、蒙脱石是什么?”

袁鹰淡然开口:“蒙脱石又叫观音土。

用于止泻。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