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076章 竹枝调(第2页)

五源道:“我不懂乐,但听说以前巴国与楚国相好,互有通婚,楚共王还有一位宠妃是巴国女子,称为巴姬。

虎安宫夫人的上祖母是楚国贵族女子,乐师的先人随嫁来到枳都。

后来,乐师随虎安宫夫人陪嫁来了虎安山草原。”

巫贞听了此说,暗暗点头,心想是有他说的巴楚通婚的事,但对此没有多少兴趣,道:“不妨把本地的曲儿唱来一听。”

五源对歌女道:“你就唱本地本方的。”

那女儿开口,乐师附和,只听唱道:

门前春水(竹枝)白草花(女儿)。

岸上无人(竹枝)小船斜(女儿)。

商女经过(竹枝)江欲暮(女儿)。

散抛残食(竹枝)饲神鸦(女儿)……

这歌儿,名为竹枝调,是民歌大族巴人的流行歌曲,正是宋玉所谓“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

的“下里巴人”

喜欢唱的,以笛、鼓伴奏,同时起舞,声调宛转动人。

后来,唐朝著名诗人、文学家刘禹锡任夔州刺史时,也十分喜欢,依调填词,其中一首“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踏歌声,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还有晴”

,更是无人不知,流传上千年。

还有人考证,宋代郭茂倩编著的《乐府诗集》中载的民歌“巴东三峡巫峡长,猿鸣三声泪沾裳”

,是一首竹枝歌词,演唱时加上衬词,实为“巴东三峡(竹枝儿)巫峡长(竹枝儿),猿鸣三声(竹枝儿),泪沾裳(竹枝儿)。”

听了这曲,喝了口茶,巫贞对五源道:“我还有一事不明,想要请教。”

“请讲。”

“我见此处牌匾之下,多有两行小字,且多是五个字,这不多见。”

果五源道:“本来还有七个字的。

以前还有几处字,因本地人不爱这个,修缮时失落了。”

巫贞道:“七言歌儿,越国民间有传唱,当年感伍子胥事,越国乐师扈氏曾作过一首七言歌儿,广为流传。”

五源道:“天坑中各处扁额名称,上面的歌儿,皆是澹子酒后所书,我先祖令刻上。

澹子正是越国人氏。”

巫贞惊道:“哪个澹子,难道会是老子的弟子澹子曾到过此处?”

“正是。

澹子不仅到过此处,还下了天坑。”

巫贞更惊,道:“听闻孔子说:朝闻道,夕死可也。

今尝仙酒,品好茶,闻道理,又随先贤而去,有何憾哉!”

继续听曲儿。

巫贞听到一首有些特别的曲子,又十分伤感起来,对五源道:“深感垂恩,将去之人,本是一切皆化为尘土,但仍有一大牵挂。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