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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黑风高,萨布被细微的声响吵醒,换作是人的时候他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敏锐度,循声望去,瞥见一团白色绒毛跳入草丛中,萨布躡手躡脚地追了上去。
白兔跳到岩块上遥望满月,嘴里叼着一根草,不时叹息两声。
「这时候有酒就好了。
」
听见萨布声音的白兔没有太大的反应,瞥了他一眼说道:「是啊。
」
一兔一豹并排坐在岩石上安静赏月,萨布清了清嗓子,问:「老师为什么会养他们?」
「那天,老子正在掏田鼠窝,没想到挖到一窝小野狗。
」白兔的目光落在绽发萤光的的大草原上,一明一灭的绿色光芒在夜里勾起了回忆。
「他们被母狗遗弃,每隻都虚弱的不得了,有两隻已经死了,老子原本想把他们当食物,可看那水汪汪的眼睛,老子就想到以前养的吉利,吉祥,如意,富贵,平安,一黑,二黄,三花。
」
老师你到底养了多少狗?而且后面那几隻的名字不是狗肉的选择标准吗?给狗狗取这名字一点都不吉利啊!
白兔顿了一下续道:「吉利是聪明的狼犬,其馀都是土狗,全都是老子的心头肉,所以看到墨他们的时候,老子就决定要养他们。
为了养他们老子每天去找食物,那时可烦恼啊,老子平常吃的肉都是偷袭粗心大意的小鸟,或是偶尔碰到个老鼠窝,那种机会一来不是天天有,二来那么小隻根本餵不饱一窝小狗,后来老子去偷鸵鸟蛋,导致现在所有鸵鸟看到老子就会追着打。
」
「老师真勇敢,要从鸵鸟窝里偷蛋很困难,先不说鸵鸟残暴又警觉,蛋那么大,又不能咬着跑。
」
「当然是在鸵鸟窝旁边挖地道,趁鸵鸟不注意的时候把蛋滚进去。
」
这招聪明啊!
「可惜后来鸵鸟们组成一个护蛋互助会,他们把蛋集中管理,随时有四五隻鸵鸟护卫,要偷蛋变得很困难,老子只好尝试製造陷阱,才有了现在的成就。
」
「需要果然是进步的原动力呀。
」萨布感叹道。
「老子离开以后他们也学会狩猎了,每个都肥肥胖胖,不枉费老子这么辛苦拉拔他们长大。
」
「老师你这么爱吃肉,和他们一起生活会比较好吧?」
毕竟数量就优势,这点萨布在失去两位家人之后很明显的感受到差异,老师与其跟着他不如跟着狗群更加保险,说实在的,他连自保都有困难了,更别说在很多动物的菜单上的兔子。
但是萨布劝白兔回去的理由并不只有这个,最重要的是那隻黑狗的态度,面对白兔时他的眼里充满了宠溺。
萨布直觉,白兔离开的理由或许不只有孩子长不大的问题。
对于一再沉默的兔子,萨布投了直球:「老师喜欢墨吗?」
「你你你说、什么,墨是公狗耶!
」
「嘿?我说的喜欢是宠爱孩子的那种喜欢,老师想歪了?」萨布狡诈的笑,「还是说老师对墨有特别的情感?」
「并没有!
人怎么可能爱上狗?」
「老师现在不是人,墨也不一定是狗,我看他挺有灵性,说不定和我们一样,大家过去都是人的话谈个恋爱也很正常。
」
「但墨是公的……」兔子的表情稍微动摇。
「公的又怎么样?难道老师到了大草原上还要在意别人的看法吗?」你们最大的问题不是公母,而是种族啊──怕打击到老师的信心,萨布决定不说,反正有爱什么都能克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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