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0章 东方孤月的往事2(第2页)

后来想想还是暂时打消了这念头,还是等孩子再长大一点会叫爷爷奶奶的时候再回去看看吧。

淮竹很可爱,也很文静,一点都不像她娘亲,当她颤颤巍巍的在地上第一次走路时,我和淮兰都很兴奋!

或许是受了自己名字的影响,她很喜欢竹子,我给她做了一支竹笛留给她作为法宝,看上去很漂亮,淮竹也很喜欢。

再后来,淮兰又怀孕了。

这次孩子的名字,是淮兰取得,如果是男孩,名字就叫东方秦天;是女孩的话,就叫东方秦兰。

我将耳朵贴在淮兰的肚子,感知着里面宝宝微小的动静,淮竹坐在淮兰旁边轻轻靠着。

此刻,我仿佛成了世上最幸福的男人。

但,好景不长。

我收到了阿瑶的传信,家族那边出事了,具体的她没有细说,只是说了她有可能会前往大陆。

我开始定位阿瑶的方位,她离我很远,真的非常远,我安顿好妻女后全力朝着阿瑶的位置赶去。

虽然阿瑶信上没有说明家族出了什么事,但我的心里总有一股不好的预感。

事态紧急,我先去找了朋友护住淮兰他们,独自一人朝着阿瑶的位置全速赶去。

这一路上,有不少人对我出手,他们清一色的穿着黑袍,带着面纱。

他们的实力是远不及我的,但他们的战斗方式就像不要命一般,拖延了我不少时间。

我认出了其中的一人,那人叫东方一,是家族内大长老那一脉的羽翼,其余的人无一例外都是家族那边的人。

我很愤怒,家族那边出了什么事情我隐约也能猜到一些,我有些害怕,希望这个猜想不是真的,容不得我多想,我继续朝着阿瑶的方位赶去。

当我到达的时候,我以为我赶上了,尽管那个山洞前遍布了不少的尸体,但我此刻的心里只想着阿瑶的安危。

看到她淡定的抱着孩子站在地面,看到她面色红润的模样,老实说我心里松了一口气,直到。

“哥,我时间不多了。”

这句话就好像有一把千斤重的大锤子,狠狠敲在了我的心上。

我浑身忍不住的颤抖,心里一阵阵的懊悔。

在感知到阿瑶体内的伤势以及那犹如风中残烛的生命后,我才彻底相信事实。

我的妹妹,要死了。

她简略的像我告知了东方灵族发生的。

大长老一脉对我父亲那边下手了,父亲已经年迈,实力不复年轻,虽说平日里他有在提防着他们,但并没有坚持都就便落败他们。

他将那族长信物交给了阿瑶,和娘亲一起,拖住了敌人。

而阿浩为了掩护妹妹离开,在海岸线拦住了追兵,拼死战至最后一刻,只留下了绚烂的火光照耀了那片天空。

他真的做到了对我的承诺——哪怕死都不会都绝不会让阿瑶受到一点伤害。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