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2章(第2页)

可这不代表人就少,起码临哲是丝毫没有觉得。

大冷天的,谁不是冻得瑟瑟缩缩,可临哲他们的背部却是淌了一背的汗!

整个衣服都被汗水浸透了,像是刚从水里捞上来的一样。

别看签名只是动动手指的事,其中的那份辛劳绝对胜过已经排队站了几个小时的粉丝们。

而这之中,临哲身后的粉丝最多。

一来是因为临哲签的又认真又慢。

二来则是因为有过临哲签名的人透露了临哲那种任何字体都可以舀来签名的风格。

谁不想自己的签名是独一无二的?虽然队伍长了点,但粉丝们不怕,哪儿排不长?既然排都排了,自然要一个最好的。

于是临哲身前的队伍不仅没有少下去,反而有越签越多的趋势。

那些要完了其他几个人签名的粉丝们又来排临哲的队,有几个是准备要完一套签名了,甚至连专辑都买了十几张。

“临哲……能不能给我签个法语的祝贺?今天我生日呢?”

一个金发碧眼的女孩忽然开口。

临哲抬头一看发现居然是个外国人,而她居然要法语的祝贺?他心下一愣,很快又反应过来,露出招牌微笑,“可以啊!”

然后刷刷刷地写下了几个法语单词,最后再落款工整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这让这位外国友人一脸惊喜,“你居然真的会法语哎!”

临哲报之一笑。

却陷入了回忆,法语,他当然会法语啊……前世沈辉要出过拍外景,他偷偷地跟过去,却发现沈辉的剧组根本不让任何人进去。

而那场拍摄居然足足拍了半年!

临哲一个人在法国生活了半年,他甚至买下了一个房子。

最好的学习便是环通过境,仅仅半年,临哲的法语就说得很地道了,可就在他和几个邻居混熟了的时候,沈辉拍完外景直接就回国,根本没有给他打个招呼,临哲准备了整整半年的惊喜完全落空!

临哲失神地看了看对方,歉意一笑,“偶然学过罢了,生日快乐!”

对临哲来说,这不过是签售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却没发现坐在他身边的腾铭正在签售的手一顿,又很快恢复了正常。

一场签售会,临哲他们收获的不只是专辑高的吓人的销量,粉丝们的热情,还有小山一样堆起来的小礼物。

只是,临哲即便是要耽误几个签名的时间,也会当面拆开这些礼物,而不是放置一旁。

这是粉丝们的心意,当面拆开,才是真正的接收。

没有任何一个明星坐过这样的事,但临哲不但做了,还做的很从容。

所以这之后,凡是又在网上抨击临哲性情的,全被粉丝们炮轰。

谁说我家哲殿面热心冷?哲殿明明很温柔好不好,他当面拆开我的礼物的时候表情好祈诚的!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