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天,我本来一切都很顺利。
后来,我也不知道怎么就跟着溪月的铃铛把车开到外面来了,我怕引起溪月的怀疑,就没敢再回去。
后面的事情,你都知道了。”
我沉声道:“你在直播间里发的平面图,又是怎么回事儿?”
“那是老板给我的!”
王曼曼回答道:“他说,最好能让人把图纸上标注出来的那几个地方的东西给买走。
我就把图发进了直播间,只要能引起粉丝的好奇,那些主播肯定会往标注好的地方去。”
王曼曼说到这里,还想向周溪月解释什么,却在被我瞪了一眼之后,乖乖地闭上了嘴。
我看向周溪月道:“你是雇主,你怎么说?”
周溪月犹豫了好一会儿,才深吸了一口气道:“你决定吧!”
我转头看向了王曼曼,对方也被我眼中的冷意吓得魂不附体,大声哀求道:“溪月,不要杀我!
我也是被逼无奈啊!”
“如果,把你换到我的位置上,你会怎么选择?”
“我只想保住自己的命和我的家人,这有错吗?”
周溪月在王曼曼的哀求声中,转过身走到了窗前,她像是在看窗外,实际上却是在悄悄抹着眼泪。
按照术道上的规矩,王曼曼无论有什么苦衷都是必死无疑,况且,她所谓的“苦衷”
并不是我放过她的理由。
我对着棺材抬起手掌之间,周溪月忽然喊道:“陈九,快住手!”
我硬生生停住了手掌的时候,周溪月指着窗外道:“你……你看那边!”
我顺着周溪月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时,却看见对面楼层的落地窗前站着一个被绳子捆起来的人——王曼曼!
对方距离我和周溪月至少也有几十米,她的面孔却显得异常清晰,那个王曼曼虽然是睁着眼睛,眼球上却布满了血丝,早已经失去了血色的面孔,歪歪斜斜的贴着自己的肩膀,像是偏着脑袋往我们这边看,但是,活人的脖子绝不会歪到她那种程度。
周溪月颤声道:“那是曼曼的家。”
对面的死人是王曼曼,那棺材里的人又是谁?
不对,对面的死人不是王曼曼。
我快步走向窗前,把手探进衣兜用指尖蘸起朱砂,往玻璃上画了一道符文:“破!”
眼前那块玻璃猛然一震之后,站在对面屋里的死人,也变成了另外一番模样——那只不过是一个高矮大小跟王曼曼一样的纸人而已。
我和周溪月刚刚看清了纸人的模样,就听见棺材里传出来一声骨头被折断的动静。
我转头看向棺材的时候,棺材里的王曼曼已经歪着脑袋站了起来,鲜血正从她的鼻孔和嘴角上一滴滴的掉落在地。
大通百货答应要把王曼曼给我送来,他们跟我完成了交易,但也用一个纸人隔空咒杀了王曼曼。
我右手两指并拢,掌心向天隔空指向了王曼曼的尸体之后,将指尖往自己的方向缓缓收回,口中喝道:“魂来!”
王曼曼的鬼魂顿时被我从尸体中给强行拽了出来,王曼曼的鬼魂刚一离体就冲上了周溪月:“溪月快跑,不要去大通百货,趁你还没沾上大通百货的鬼神,你赶快跑。
陈九在大通百货买了东西,他已经跑不了了,你别跟他在一起,会被牵连……”
王曼曼的鬼魂还没把话说完,就被一股从里向外的力量给炸得四分五裂,鬼魂化成的磷火向四面飞散的当口,我也回头往王曼曼家里看了一眼,那只站在窗前的纸人身上也已经冒出了火光。
原本还站在棺材里的尸体,也在这时怦然倒地。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