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说话间面包片裹点鱼子酱,递给旁边的林柔,林柔看也不看他一眼。
他讪讪又拿回来,行行行,她和宋暖都一样。
转头想看谢淮吃瘪,结果宋暖接了,还吃了,看起来琴瑟和鸣。
行行行,现在的谢淮已经不是当初的谢淮了。
一群人吃完,就分开和女伴去玩了,这里的风景还挺漂亮,大概是还没有开发,充斥着自然的气息。
林柔喜欢拍照,拉着宋暖去拍,宋暖帮她拍了十来张,林柔看了一眼,“真漂亮,暖暖,你站那,我帮你拍几张。”
宋暖也不扫兴,站到她刚才的位置,对着镜头扬起浅浅的梨涡,下一秒,黑影投下来。
林柔看着手机画面多了一个谢淮,虽然很不想承认,谢淮的颜值是可以拉高环境的颜值。
就这会,颀长的身影,休闲装也抵挡不住他完美的比例,一双狭长的眼睛看谁都冷漠。
然而周身却柔和。
谢淮低沉道:“拍。”
恰好,宋暖闻声看过来。
林柔盯着手机,不得不承认道:“还不错。”
宋暖拿回手机,还未看,旁边的男人就弯腰凑近,画面里,宋暖娇小的站在他身上,半晌后,他道:“发给我。”
体型差太明显,宋暖不承认自己看起来这么矮,只够他肩头,她道:“重新拍,我这里矮一截。”
闻言,谢淮眼皮一抬,落在认真看照片的女人身上,十几秒后,他又重新把手机递给林柔,“麻烦再拍一张。”
下一秒,他蹲下身,紧接着就将旁边的宋暖捞过来,再一转,宋暖稳稳坐在他的肩头上,他侧仰头,纵容又宠溺道:“够不够高?”
宋暖本能的搂紧他的脖子,阳光下,皮肤桃红,她尴尬小声道:“放我下去。”
谢淮却望向林柔,示意她拍一张,金墨走过来“啧”
了一声,“某些人,嘴角都快和太阳肩并肩了。”
被拆穿的谢淮不以为意,依旧张扬的挂着笑意,等林柔拍好,他小心翼翼把宋暖放在地上。
金墨看了照片后,“林柔,来,我抱你拍。”
林柔把手机还给宋暖,不领情道:“明天我妈就在山脚替我收尸。”
金墨追着她道:“你别小瞧我,你又不是没见过,我浑身肌肉。”
谢淮拿过宋暖的手机,找到自己的昵称发送,最后又不满意昵称,改了一个老公。
宋暖也没说什么,揣好手机就坐在大石头上看风景,谢淮安安静静坐在她旁边,余光瞥见她,低沉道:“以后每年我们都出去旅游。”
她喜欢什么,他就如她的意,事事都如她的意。
“好。”
宋暖双手抱腿上,风吹在脸上,发丝飘落在男人的侧脸。
谢淮的余光一直注视她,过了很久很久才挪开,宋暖是真的喜欢他了……
……
爬山一天,宋暖双腿疼了几天,江宝珠的官司时间定下来了,就在后天。
因为警察提供的证据,证明那个中年男人是侵犯江宝珠的老板,官司要比之前好打。
不过也没有实质性的证据。
宋暖这段时间其他官司都放在后边,专心处理这个官司,今天下午三点多没什么事,她就打算去医院看江宝珠。
楼下
宋暖抬手打了一辆出租车,“中南医院。”
司机师傅透过后视镜看了一眼,紧接着一脚油门,宋暖猛的往后仰,紧接着又撞在车门上。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