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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旧的隔间之中,一道琴音响起。
这还是我第一次听元瑾弹完一曲。
她的琴艺的确精湛,如涓涓流水,甚至比得过曾经的月城之中,诸多闪闪发光的艺人都要出彩。
待到琴音停歇,元瑾再回到床前,却再度被应欢抓住了手。
应欢的手已然瘦得皮包骨头,其上疮疤遍布,血管根根凸显,看上去竟有几分可怖。
元瑾却毫不犹豫地再次紧紧握住了这只手。
应欢倒了几口气,在自己的舌尖尝到了一点甜腥的味道。
“元瑾啊,世道艰难是常有的事…但我们要活下去,也得活下去。”
“更何况,你知书达理,且有琴艺傍身,一定能够比我们活得好上百倍、千倍”
元瑾的眼中泪光闪动,她犹豫了再犹豫,最后开口道。
“应欢姐姐,我想了很多遍,如若我到了挂起灯笼的那个时候,应当如何破局,如何逃离这样的命运。”
“就在前段日子,我好像想清楚了。”
“只是,这是一步险棋。”
世人皆知元瑾极擅古琴,却不知道,她更爱读书。
随着元瑾的话语,应欢睁大了眼睛。
最后的最后,应欢满是泪痕的面庞上露出了一个笑。
“元瑾,你已经有能够与玉堂春博弈的筹码了。”
这是应欢此生说过的最后一句话。
在数年之前,玉堂春的实际掌控人大约就已然意识到,即便是将成本与价格压到最低,虽说可以凭借妓子的血泪赚一点小钱,却终究无法真正地使玉堂春在邻仙城中立足。
所以他们选中了天生就长着一张漂亮的脸的元瑾,差掌班找来琴艺精湛的老师,令她修习古琴,养出一副千金大小姐一般的秉性与模样。
元瑾诞生于他们的野心,是一次投入成本极高的尝试。
在元瑾的初夜被拍卖的那一日,整个玉堂春攒足了劲,张灯结彩,随着元瑾亮相,琴音响起,一盏盏艳红的灯笼被挂上了高楼。
这是玉堂春最最成功的一次尝试。
在一曲结束之时,屋檐之下,灯笼堆得满满当当,而元瑾在这一片赤红之中,在掌班满意的笑容之前,缓缓拔下了自己的发簪。
一缕青丝散落而下。
元瑾:“掌班,做个决定吧。”
在一片哗然里,在掌班错愕的神色中,她将发簪抵上了自己的脖颈。
“要么互惠互利,要么玉石俱焚。
()”
掌班的面色青白:你先说说,你想要什么?究竟要做什么?()”
元瑾:“我只卖艺不卖身。”
台下静默了半晌,随着一声喝彩,众人就看到,高楼之上,元瑾面前的红色灯笼,又加了一盏。
此等情境,台下不喝倒彩就已是万幸,又怎么会有人舍得花真金白银,将灯笼再加一盏?
但这一切都发生得太快了,这一盏灯笼就像是落进汽油里的一点火星。
琴艺高超,容貌美丽,却有自己的风骨,在烟花之地,却像是贞洁烈妇、高门贵女一般,以死相逼不卖身。
如此说来,为了这样的女子一掷千金,只为听一曲,似乎也是合理应当。
甚至,“千金只为听一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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