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宿黎扶着沙发重新站起来,脚底下踩着毛茸茸的毯子,长长地叹了口气。
他不是个真正两岁的孩童,但胞弟宿明是。
见宿明还想来碰他的手,宿黎只好放软了语气道“我自己走。”
也不知宿明到底听懂了没,他见哥哥还在努力往前走,歪着头看了会,注意力又被保姆手里拿着的海绵球吸引走了。
宿爸爸打完电话端着两碗小米糊回到客厅,就看到不远处的宿黎又扶着沙发开始走路。
幼崽走起来已经比第一次走的时候顺利多了,他先是扶着沙发站着,又双手抬高向前,摇摇晃晃地往前走几步,要摔的时候再扶着沙发。
宿爸爸看着心都要化了,把小米糊放下后就拿起手机录小视频。
等到宿黎注意到客厅另一角的爸爸时,后者已经因为他能成功走路激动了老半天,端着米糊过来的时还不停地夸赞,夸得宿黎差点以为自己不是走了两步路,而是当着这位父亲的面飞上天了。
“崽崽,今天吃糊糊。”
家里准备了儿童小桌,宿爸爸很快就把宿明抱到里边坐好,又给他戴好围兜,才把勺子交给了小儿子。
充满灵气的米糊对幼崽的吸引力超高,宿明几乎是在拿到勺子的下一秒就开始自己扒饭,拿勺子姿态十分熟练,旁边还有保姆随时准备给他擦嘴。
小儿子的食量一直很好,但相对比二儿子的食量就一般般。
宿爸爸本以为米糊端上来的时候崽崽会跟弟弟一样吃饭,毕竟米糊里散发的灵气对幼崽有很强的吸引力,但宿黎表情一般,反倒一直在看隔壁弟弟吃饭。
宿爸爸拿着个勺子,喂食的事他已经做过很多次,就是不知道换了新的米糊,崽崽会不会习惯。
宿黎只对奶粉感兴趣,但被弟弟暴风吸入的吃饭状态震惊到,就好像面前摆着的米糊是什么奇珍美味。
他微微迟疑,这些东西有这么好吃吗?
他正想着事,抬头的时候对上宿爸爸期待的目光,以及伸到面前的米糊。
“崽崽张口,啊——”
宿黎只好张开了嘴,紧接着米糊就进入嘴里。
比起早上喝的奶粉,米糊更粘稠些,入口软糯,还带着不可忽视的甜香。
宿黎还没怎么咀嚼就咽了下去,随着米糊入肚,灵气也骤然散开。
灵气??
宿黎一愣,重新把目光放到宿爸爸手里的碗上,怎么回事,他记得之前的米糊跟旧奶粉一样没有任何灵气……而且这米糊里的灵气比奶粉更浓郁些,这一口米糊快抵得上他喝好几口奶粉了。
宿爸爸担心崽崽不合口味,喂食的时候更是小心地注意幼崽的状态。
一口,两口,三口……到第四口的时候,还没等宿爸爸吹凉,那边崽崽已经张开了口,目光熠熠地看着他。
!
崽崽喜欢。
宿黎情不自禁地张开了嘴,对上面前宿爸爸微愣的目光时,他才注意到自己的举动有些失态。
他微微抿着嘴,目光落在宿爸爸手里的勺子上。
宿爸爸勺子都到幼崽面前,幼崽却抿着嘴。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