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6章 军道杀拳(第1页)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项炎点点头,表示同意这桩婚……联合。

完美,骗来了一个顶级打手。

李秀人微笑着,反转手的方向,向前伸出:“那就祝我们,旗开得胜,马到成功。”

项炎见到这个手势,眉毛微挑,问:“你在入飞仙门之前,是做什么的?”

“在街头混饭吃。”

李秀人如实相告。

“呵呵。”

项炎同样反着伸出手,同李秀人握在一起。

握手,是耀阳城和皓月城,一种表示友好的礼节。

但李秀人这个手势不同,是江湖黑话,街头帮派、绿林联合时的一种隐晦手势,项炎认识。

反手为盟。

见了鬼,混帮派的也能入飞仙门,还成了真传,项炎的三观好似被强暴了。

对于小师弟没有摸到项飞絮小手,柯杰倍感惋惜,大概这就是皇上不急太监急吧。

双方达成稳固的利益结合体,李秀人无欲无求,只为破坏这次升仙仪式。

项炎沉吟片刻,为了防备李秀人出工不出力,也为了给小十六增加几分胜率,决定送出去一点东西。

“你好像很喜欢用拳?”

项炎问,他是亲眼见过李秀人锤翻程辉的。

“一般般吧,小时候养成的习惯。”

李秀人咂咂嘴,说道。

“为什么不选一门拳法修炼,你的那门拳法我看不出路数,但绝不可能超过四转。”

项炎疑问。

不是说十转拳法就一定比一转级强,每种法都有不同阶段的强势期,你至尊法再强,用不出来,有咩用?

对于灵台境修士而言,二转是标配,三到五转是更好的选择,品级越高就越难使用,一般情况下,会分别有不同程度的劣化,也就是做减法。

“因为木桶效应。

我想专修一种法,一种足够压制同境界所有人的法,然后再逐渐补全自己的短板。

一开始就接触太多的法,不是什么好事情。”

李秀人解释道,不过如此做也会有劣势,常规战力会偏弱一些,秒男,开完大就萎。

项炎点头表示理解,精力是有限的,李秀人的印法确实很强,不会弱于同期的飞虹飞絮。

“那你现在,有没有打算修新法的打算?”

项炎问,别自己送出去东西,人家还不领情。

李秀人沉吟片刻,说道:“四转及以下的拳法、掌法、指法,可以学习一种,再高的话,我应付不过来。”

无忧劫的难度类比一下,也就是四转级印法,《十劫印法》真正强势的是后面几劫,即便如此李秀人用起来也不是很顺手。

项炎听罢,摸索出一枚玉简,丢给李秀人,说道:“这是一部四转级拳法《军道杀拳》。

是军中将领必修的一种拳法,我们项氏一族也有很多人练。

我看你小子戾气挺重,应该挺适合你的。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