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看着他们双双离开的背影,展杰修顿时觉得心里空了一块。
他好像真的,失去莫筠了。
而刚才与展杰修僵持的人在秦啸恒释放威压的时候,就已经抵挡不住的先跑了。
现在就剩展杰修一个人站在回廊上,看着莫筠离开的方向有些出神。
秦翼已经将悬浮车停在门口了,见到他们出来,连忙打开车门。
车里放下了一条适合轮椅上下的轨道,秦啸恒不需要人帮忙非常轻松的上了车。
悬浮车内,莫筠坐在靠椅上,看着窗外倒退的霓虹夜景,面色冷清不知在想什么。
秦啸恒在一旁看了他半响,最终忍不住伸手握住他的手腕。
莫筠一惊,几乎下意识的就想要攻击过去。
这是命门所在不管是武者还是修士,都是最重要不轻易让人碰触到的地方。
可是见到身边的秦啸恒,运转起来的灵力再次化解开。
秦啸恒不会伤害他,莫筠打从心底信任他。
而秦啸恒感受到他那一瞬间的僵硬只以为自己突然的触碰吓到他了,连忙解释道:&ldo;我给你检查一下,刚刚的威压虽然被我挡住了,但万一还是波及到了没有及时发现,会成暗伤的。
&rdo;
说着莫筠觉得一股很柔和的力量在自己身体里游走了一圈。
他并不担心会被秦啸恒发现什么,现在这具身体连最基本的炼体都没有过,完全就是普通人。
而不普通的魂魄,他想秦啸恒还没厉害到这种程度。
也许就连天阶武者都不一定能查探人的三魂七魄。
果然那股力量游走一圈后便退了出去,而秦啸恒也松了口气:&ldo;还好,没有被伤到,不过你之前生病还是亏损不少,这段时间工作先暂时停一停,把身体调养好。
&rdo;
莫筠笑了笑:&ldo;好,放心吧,我会好好照顾自己的。
&rdo;
车内再次安静下来,今天拍摄了一天,莫筠确实有些累。
于是靠在椅子上开始闭目养神。
从珍馐阁到公司的公寓还是要一段时间的,主要是为了安全,悬浮车在商业区或者住宅区都不允许超过一定的速度。
而秦翼也不知是不是为了秦啸恒,更是将车开到了龟速。
慢悠悠的回家路上,莫筠竟然真的睡着了。
主要还是这具身体没有经过任何的修炼,能够承载他的魂力都已经是极限。
现在他就想着能够早日积攒到足够开启乾坤洞府的信仰力,这样他就能取出洞府内的资源使用,也无需如此被动了。
也不知是不是心有所想,突然间好像感受到一股很浓厚的信仰力朝他源源不断的运送过来。
魂魄也不由自主的开始吸收起来,那感觉简直比吸收浓郁灵气还要慡,甚至差点就忍不住呻吟出声。
莫筠闭着眼不动声色,不过还是试探性的释放了一丝神念。
便&lso;看&rso;到坐在他身侧的秦啸恒整微微侧头静静的凝视着闭眼看似睡着的他。
周身的气息更是收敛的简直犹如空气,就算是目光如炬也令人察觉不到分毫。
要不是突然而来的信仰力,他都没有发现秦啸恒正在看他!
而那不自觉吸取进来的信仰力正在滋养着他身体的脉络,一点点的修复着他受损的金丹。
也许信仰力才是最好的炼体法宝,甚至不用自己修炼将杂质排出。
就算是最纯净浓郁的灵气吸取之后,还是要经过修炼不断的剔除掉其中的杂质。
可以说修炼之人所花费最多时间的除了修炼自身之外,便是剔除身体里灵力的杂质。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