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51 章(第4页)

崔伫狡猾,有恃无恐,不会受我胁迫。”

“我们不想杀他,不代表旁人不想。”

陆华亭道。

“你说……孟家的人?”

群青道。

“离间这数日,孟家不可能不出手。

崔伫了解孟光慎,他只会做得比我们更狠。”

陆华亭道,“这样吧。

你先让崔伫浅尝一下受伤濒死的滋味,再让他等死。

再老辣的人,心防崩溃,便如无头苍蝇,真帐应该可以浮出水面了。”

群青道:“孟家的人也来相争,你我怎么抢得过?”

陆华亭却望着她一笑:“你不是很厉害吗?凭娘子的本事。”

……

崔伫捂着脖子,踉踉跄跄地穿行在来往莺歌燕舞之间,也借他们遮掩自己的身形。

说来讽刺,厢房内已乱成一片,外面的客人却仍是欢笑热闹,浑然不知肆夜楼的夜晚发生什么。

崔伫失血眩晕,两腿打战,凭借本能打开一个花娘的房门。

他为今日,喝了许多酒,但到了这一刻,他发觉壮胆的酒全都化成冷汗浸染周身,脑子却变得混沌一片,恐惧追逐着他,找到被褥下一本账册和换好的银钱放在怀中。

他知道一条逃生的小路,只要真帐带着,他的命还有人护,还有机会……

崔伫感觉身上更冷了,因为地上显出一道纤细的影。

他转过身,冷冷的眉眼,青黑的眼瞳。

群青不知何时,鬼魅般站在他门后暗处,手里拎着一把刀。

她的眼神太冷,一步一步逼近他,令崔伫腿脚发软。

极度恐惧中,这张脸仿佛幻化成了笑靥如花的春娘,又化作了那些相似的女子的面孔,最终化作了十六岁时他喜欢的那个舞剑女郎,眉眼间有阳春一般傲然的英气。

后来他凭借肆夜楼壮大祖业,记恨她的嫌贫爱富,便找人杀死了她。

崔伫得意时从不恐惧,但此刻,恐惧却如潮水没顶而来,幻觉中,那舞剑女郎陡然一笑,一刀狠狠地捅至他胸口:“崔郎,我与那些姊妹总算能报此仇了。”

崔伫扑倒在地,剧痛之中,意识到群青根本没有动手,背后扎着的,是一根从窗外射进来的弩箭。

在弩箭射进来前,群青就闪到了窗边死角,见崔伫倒下,她以最快的速度捡起掉落的账本。

崔伫爬将几步,拽住了她的裙摆,口中念念有词。

群青心下一惊,强按住心绪,取出方才的假账本塞在他怀里,正犹豫要不要补一刀,却听清崔伫说的是“对不起”

她颤抖的刀尖慢慢放下,他的手慢慢地松开她的裙摆,仰起头,口中嗬嗬地望着她,竟抓紧了假账本,目光转向一旁,仿佛从来没见过她:“去交给……圣人……吧……”

死士破窗而入时,屋内空空荡荡。

崔伫倒在地上,已然毙命,手中紧紧攥着银钱和一册账本。

“找到了。”

他们将崔伫上下搜过一遍,取出账册,擦了干净,回去交差。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