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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忘机没有问为什么城中居民不弃城离走。
他们都明白,如果一个地方的人世代扎根于此,是很难让他们离开的。
只有十之五六的人短命,似乎还可以忍受一下,不定自己就是那另外的十之四五。
而且,生在这种穷乡僻野,离了家乡,多半就不知道该何去何从了。
路上除了枯草乱石,还有不易觉察的沟壑。
蓝忘机目光一直留意着魏无羡的脚下,魏无羡边走边道:“她们,这边的人很少去义城,里面的人除了送货出来,也很少离开。
这几年几乎没见到人影。
这条路已经荒废了好几年没人走了。
果然难走。”
蓝忘机:“还有呢。”
魏无羡:“还有什么?”
蓝忘机道:“你给了她们何物?”
魏无羡道:“哦。
你那个?是胭脂。”
他在清河的时候,向打听行路岭的那名江湖郎中假道士买过一盒胭脂,一直带在身上。
魏无羡道:“向人家打听事情总得给点答谢。
我本来要给银子,把人吓坏了,不敢收。
看她们很喜欢那个胭脂的香味,好像从没用过这种东西,就送出去了。”
顿了顿,他又道:“含光君,你这样看着我干什么。
那盒胭脂是不算好。
但现在我又不比从前,整身上带一堆花花草草钗钗环环到处送姑娘。
真没别的能送的了,有总比没有强。”
像是被唤醒了什么很不愉快的回忆,蓝忘机眉尖一抽,慢慢扭过了头。
沿这条难行的道路前行,杂草渐渐稀少,朝两旁收拢爬回,路面也逐渐开阔。
雾气却越来越浓。
左手臂收拢成拳时,一座破败的城门出现在长路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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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头的角楼缺瓦少漆,掉了一个角,异常破败难看。
城墙上尽是不知何人乱画的涂鸦。
城门的红色几乎褪成了白色,门钉一颗一颗锈得发黑,两扇门虚掩着,仿佛刚被人推开一条缝,溜了进去。
还没进去,就让人感觉,这必然是个群魔乱舞的鬼地方。
魏无羡沿路走来时,一直在四下打量,到了城门前,评价道:“风水真差。”
蓝忘机缓缓点头:“山穷水恶。”
这座义城,四面都是高山峭壁,山体严重向中央倾斜,呈压倒迫胁之势,仿佛随时会塌下来。
四面八方都被这样黑魆魆的庞大山岩包围着,在惨惨的白雾里,比妖魔鬼怪还妖魔鬼怪。
光是站在这里就让人胸口发闷心口发慌透不过气,有一股强烈的威胁福
自古以来就影人杰地灵”
的法,反过来的法也是有的。
某些地方由于地势和所处位置,风水恶劣,然的一股霉气萦绕,居住在簇的人容易短命夭折,诸事不顺。
若是祖祖辈辈都扎根于此,更是霉到了骨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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