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在他孜孜不倦的辅导之下,这段记忆简直茁壮成长,每一个细节都比之前更加栩栩如生,使我的心灵长期笼罩在严冬之中,急需一碗鸡汤来温柔呵护。
可就连科学也不能成为我的心灵鸡汤,这简直令人绝望。
后来,我读鲁迅的杂文,重温《为了忘却的记念》,第一段话是这么写的:“我早已想写一点文字,来记念几个青年的作家。
这并非为了别的,只因为两年以来,悲愤总时时来袭击我的心,至今没有停止,我很想借此算是竦身一摇,将悲哀摆脱,给自己轻松一下,照直说,就是我倒要将他们忘却了。”
这话深深震撼了我,让我刹那间得到灵感,也准备写一本书,竦身一摇,以此忘却过去,继往开来。
十六岁到十八岁,我做的错事太多,不忘记就没有勇气好好生活。
《忏悔录》写了两年,被我的导师相中,润色之后用了个挺伤感的笔名出版了。
那时候正流行青春伤痕文学,这些文学有的关于欺骗,有的关于倾轧,有的关于愚弄,有的关于背叛,和《知音》有的一拼,从而广受读者青睐。
而《忏悔录》里既有欺骗倾轧又有愚弄背叛,简直是集大成者,况且导师还帮我修改了结局,使它成为了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全方位立体化展现出了一个悲惨少女既疼痛又疼痛的青春伤感往事,从而更受读者青睐。
导师帮我改的结局是,女主人公宋小米抱着外婆、儿子一把火点了祖屋自焚,并马到成功。
宋小米的妈妈得知这个消息后立刻自杀。
多年后,平安镇上前镇长的老房子徒留下一片废墟。
男主人公带着妻子、女儿来镇上接任镇长,新官上任三把火,第一把火就是整顿街区。
宋小米当年自杀的祖屋一举被推土机推成坦途,上面修了商品房,男主人公为了发动大家都来买这个商品房,自己先认购了一套,从此以后和妻子、女儿在新家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我想,这样的结局,它怎能不大卖。
而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结局时,却觉得,如果当年我一念之差自杀遂了,搞不好事情就真的会发展成这样。
林乔带着苏祈和他们的女儿把日子过得有声有色,多年后,他们都忘了在混乱的青春期曾遇到过一个叫颜宋的姑娘,那姑娘被他们害得家破人亡,日子过不下去,只好带着家人一起自杀了。
我越想越入戏,越入戏就越庆幸自己还活着。
后来我本科毕业,就业形势严峻,被迫考研,成功进入T大中文系读公费研究生。
外婆的身体好起来,并且在《忏悔录》稿酬的帮助下,她得以住进镇上的养老院,过上了稍微好点的生活,而颜朗也转学到C市来跟着我。
在幸福的时候就要懂得惜福。
我觉得现在过得就挺幸福。
更深露重,寒气逼人,一个穿得跟皮球有的拼的姑娘从我们身边走过,机警地瞟了我们一眼,突然撒脚丫子飞奔起来。
我想,这现场确实挺像持刀抢劫的,而那姑娘穿得如此厚重竟然还能健步如飞,人类的潜力真是不可琢磨。
林乔那一双漂亮的黑眼睛隐在金丝眼镜背后,又深沉又沉默。
一阵冷风扑面而来,我哆嗦了一下说:“嗯,我过得挺好的,这些年。”
他没说话,半晌,一只手抬起我的下巴:“你哭了?”
我愣了一下,一甩头:“妈的,眼睛进沙子分泌点体液冲一下不行啊。
非要我说这些年过得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你才高兴?你他妈变态啊你。”
他僵了一下。
我趁着他那一僵赶紧挣扎出来,一溜烟跑了。
跑到一半回头一望,他还在路灯下愣着。
看小说,来小燕文学,关闭阅读模式,体验高速阅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