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6章 第 66 章(第4页)

张梁慎不由咋舌“都能当研究院快两个主实验室了。”

而且整个实验室被各种器械标本塞得满满当当,稀奇古怪的什么都有。

最显眼的地方摆放了两个仿真人体标本,因为太真,看起来与尸体无异,第一眼将余年和裴蕴吓了个机灵。

余年还好只是倒抽一口凉气,裴蕴直接一声中气十足的卧槽,完美表达了两人此刻的心境。

“吓死我了!”

裴蕴白着脸拍胸口“我还以为盛辉已经变态到这种地步,把吸血鬼的尸体拖回家做成标本研究”

余年默默抹了一把额头冷汗。

他按照陆阙的指示,先是绕着实验室转了一圈,将所有的东西全部拍下,然后才开始寻找他们要的东西。

实验室架子多,柜子少,这大大降低了他的寻找难度。

几个柜子挨个找过去,终于在最后一个柜子看见了实验器材以外的东西——一份厚厚的文件夹。

张梁慎忍不住往屏幕前凑了些。

陆阙“打开。”

余年打开文件夹,取出厚厚一沓文件,一张张翻过去,看清上面记载的东西,余年不由愣住,屏幕前三人也是神态各异。

文件不是什么文件,全都是随意手写记录的东西,什么都有。

有实验反应计算公式,有潦草的细胞结构图,有写了一半暴躁乱画毁掉的鬼画符,有关于生物实验的各种猜想

但让他们惊讶不是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而是其中夹杂的与荆棘麻苏有关的配方表。

每一张都有做细微的改动,并且在配方表的下一张一定是记载的吸血鬼发疯时最细微最全面的表现。

包括他们从正常到完全失控的变化过程,甚至因外力或者内里推动走向死亡的步骤表现。

两者相结合,傻子也该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盛辉在拿吸血鬼的生命做实验,以最残忍的方式来一步步改进他的研究成果。

而最讽刺的是,他成功地把所有人都蒙在鼓里,让他们无数人为他的蓄谋对吸血鬼“同仇敌忾”

,助纣为虐。

真是悲哀。

但凡大家坚定一些,抛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的偏见,或许事情也不会发展到如此糟糕的局面。

盛辉是个可怕的天才,不仅仅在科学研究上,更在挑唆人心上。

他抓住了人类心理最深处的阴暗面,一再放大,为他的恶行推波助澜。

余年攥着这些纸张的手忍不住发抖。

看,这竟然就是他一直以来尊崇爱戴的导师,他一直信任崇拜的教授。

一直以来,他竟然是把这样一个魔鬼奉为信仰!

张梁慎有千万句骂人的话,堆成包袱堵在喉咙,一时竟不知道该先骂哪句才好。

裴蕴不知在想什么,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发呆,借此藏起所有的表情。

陆阙偏过头,将他的手拢入手心紧紧握住,源源不断传递给他温度。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