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ldo;呵呵……我也是一样!
我也搞不懂现在的我到底是谁!
&rdo;威廉华勒漾起纯朴的笑容说。
刘邦能对他说出心底话,让他觉得自己受到重视。
&ldo;不管我们身体里面住的是谁,都要睡觉,哈;刘邦转身飞跃起来。
&ldo;这幺早就要睡觉,还真的很不习惯。
&rdo;威廉华勒在他的身旁边跃﹑边说。
&ldo;这里又没有电视可看,又没有酒吧可去,只好睡觉喽;刘邦苦笑着。
不只是刘邦和威廉华勒觉得很不习惯,所有人都是怔怔望着天空,不知道要做什幺。
&ldo;睡觉﹑睡觉!
明天就要开始冒险的生活了。
&rdo;刘邦躺在草地上说。
众人想想也是,只好躺了下去。
虽然他们不曾如此早睡,但是毕竟已经一晚没睡,加上白天的战斗,睡意不禁悄悄爬进他们的脑海,在星空之下入眠。
隔天一早,大家再次捕鱼充当早餐。
然后刘邦换成奥塞利斯的果断说。
&ldo;走吧!
不能再浪费时间了。
&rdo;
他的手在空中往下一拍,两根长长的芦苇随即折断,从水中飘了起来,他跃了起来,脚掌落在这两根宛如滑雪板的芦苇上面。
&ldo;行动;
众人也学着刘邦踩在飘浮的芦苇上面,分成两批离开这片浓密的芦苇草。
首部曲:王者再现
第四章
前往王都的途中,奥塞利斯他们尽量挑选荒芜的原野驾着芦苇飞行。
同时也练习使用光刃﹑法力,以及武艺,毕竟这些对他们而言还只是记忆,因此趁着这个机会将记忆转换为实际经验。
有时他们为了想要多了解当今的时势,就佯装餐风宿露的旅人,进入人类的小村庄讨杯水喝,分别跟年轻人与耆老闲聊,从中获得一些信息,以及人类对奎扎寇特人的想法。
但是,结果再再令受过现代自由教育的他们对赛斯的暴行与穷兵黩武感到气愤填膺。
而且人类也十分讨厌赛斯的统治,除了有无尽的劳役,更必须随着他的好大喜功到处征战,造成妻离子散﹑田园荒芜。
尤其中老年人特别怀念以前奥塞利斯执政时的自由与富庶。
刘邦心想反抗赛斯政权的胜算多出了几分,因为人民站在他们这一边。
另一方面,他们为了不让身份曝光,只要感应到附近有维拉科查人,立刻绕道而行。
虽然重回过去的他们很渴望碰到族人,但这些人一旦发现奥塞利斯重生,前来拯救人民,一定会造成不小的骚动,将会引来奎扎寇特的军队围剿,误了大事,他们只好忍痛避开。
王都---亚特兰提斯---位于阿嘎加厚山的西侧山脚(今阿尔及利亚与尼日交界的阿哈加尔山脉,属于撒哈拉沙漠地区),因此从尼罗河三角洲出发的奥塞利斯他们,必须横越北非的利比亚沙漠和撒哈拉沙漠才能抵达。
沿途霪雨霏霏,景致跟他们的记忆大致类似,但是跟在现代的常识与所见截然不同,不禁质疑自己到底身在何方。
&ldo;依照我们在现代的知识,这里应该是黄沙遍野的撒哈拉沙漠才对。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