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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第3页)

他希望我们每个人都学一种外行人弄不懂而又是有功世道的专业,平平安安地度过一生。

我父亲一生坎坷,他又最爱我们,这样的安排在他看来最自然不过。

我自己的情形是这样的:从小到大,身体不算强壮,吼起来音量也不够大,所以一直本分为人。

尽管如此,我身上总有一股要写小说的危险情绪。

插队的时候,我遇上一个很坏的家伙(他还是我们的领导,属于在我们这个社会里少数坏干部之列),我就编了一个故事,描写他从尾骨开始一寸寸变成了一头驴,并且把它写了出来,以泄心头之愤。

后来读了一些书,发现卡夫卡也写了个类似的故事,搞得我很不好意思。

还有一个故事,女主人公长了蝙蝠的翅膀,并且头发是绿色的,生活在水下。

这些二十岁前的作品我都烧掉了。

在此一提是要说明这种危险倾向的由来。

后来我一直抑制着这种倾向,念完了本科,到美国去留学。

我哥哥也念完了硕士,也到美国去留学。

我在那边又开始写小说,这种危险的倾向再也不能抑制了。

在美国时,我父亲去世了。

回想他让我们读理科的事,觉得和美国发生的事不是一个逻辑。

这让我想起了前苏联元帅图哈切夫斯基对大音乐家萧斯塔科维奇说的话来:“我小的时候,很有音乐天才。

只可惜我父亲没钱给我买把小提琴!

假如有了那把小提琴,我现在就坐在你的乐池里。”

这段话乍看不明其意,需要我提示一句:这次对话发生在前苏联的三十年代,说完了没多久,图元帅就一命呜呼了。

那年头专毙元帅将军,不大毙小提琴手。

“文化革命”

里跳楼上吊的却是文人居多。

我父亲在世时,一心一意地要给我们每人都弄把小提琴。

这把小提琴就是理工农医任一门,只有文科不在其内,这和美国发生的事不一样,但是结论还是同一个——我该去干点别的,不该写小说。

有关美国的一切,可以用一句话来描述:arican’sbessisbess,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那个国家永远是在经商热中,而且永远是1000度的白热。

所以你要是看了前文之后以为那里有某种气氛会有助于人立志写作就错了。

连我哥哥到了那里都后悔了,觉得不该学逻辑,应当学商科或者计算机。

虽然他依旧无限仰慕罗素先生的为人,并且竭其心力证明了一项几十年未证出的逻辑定理,但是看到有钱人豪华的住房,也免不了唠叨几句他对妻儿的责任。

在美国有很强大的力量促使人去挣钱,比方说洋房,有些只有一片小糙坪,有的有几百亩糙坪,有的有几千亩糙坪,所以仅就住房一项,就能产生无穷无尽的挣钱的动力。

再比方说汽车,有无穷的档次和价格。

你要是真有钱,可以考虑把肯尼迪遇刺时坐的汽车买来坐。

还有人买下了前苏联的战斗机,驾着飞上天。

在那个社会里,没有人受得了自己的孩子对同伴说:我爸爸穷。

我要是有孩子,现在也准在那里挣钱。

而写书在那里也不是个挣钱的行当,不信你到美国书店里看看,各种各样的书胀了架子,和超级市场里陈列的卫生纸一样多——假如有人出售苦心积虑一页页写出的卫生纸,肯定不是好行当。

除此之外,还有好多人的书没有上架,窝在他自己的家里。

我没有孩子,也不准备要。

作为中国人,我是个极少见的现象。

但是人有一张脸,树有一张皮,别人都去挣钱,自己却在干可疑的勾当,脸面上也过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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