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第1页)

储藏室一墙之隔就是他们的主卧室,卧室里就钉了几个用来放日常用品的架子,最大的地方就是那张几乎占了卧室一半面积的床了。

宁斐原本是想挖个土炕,但是因为是山洞,炕烟走不出去只能作罢。

但是这张地铺也费尽了他的心思‐‐用一层碎石打底隔潮,上面铺了一层捆好的竹排。

竹排是空心的,有着较强的保温功效,冬暖夏凉。

竹排上面则是厚厚的一层干草,干草上则卷着几张硝好的狼皮。

这个时候硝皮子没有现代那么讲究,宁斐只是取出了皮子的脂肪膜,泡软,然后再用草木灰过滤出来的液体继续泡毛皮去脂。

浸泡过草木灰的水里面含有大量的碱,这些碱则是硝皮子最重要的东西。

泡好的皮子再次晒干,揉搓柔软,抖落掉了的毛屑,就成了一张毛皮毯。

虽然没有他原本用过的柔软,但是聊胜于无了。

和储藏室对门的则是一间次卧,里面的摆设基本上跟主卧没什么两样。

原本这间次卧是宁斐给宁征留着的,但是俩人在一起睡出了&ldo;革命友谊&rdo;,次卧就变成了放皮子和一些杂物的地方。

一开始他打算弄个两厅,如今倒是觉得麻烦了。

剩下的六十平米左右的空间则都被做成了大厅。

大厅中间挖了火塘,两边用圆滚滚的石头垒出火塘的圆形和一条长方形的火道。

这条火道是用来烤制一些小型动物的,例如兔子野鸟之类,而圆形的火塘则可以拿来炖煮东西和烧热水。

其实在主卧和次卧也挖了火塘,只不过只有个圆形的坑,留着冬天取暖用的。

整个山洞的地面则用宁征叼回来的石头和砸开的一些贝壳铺就,夏天躺上去冰凉凉十分舒适,就算冬天冷了扑了干草和毛皮就很舒服了。

而且这样做出来的地面容易清扫整理,并且也十分的平整好看。

在修整山洞的时候,宁斐也没有忘记一件重要的事,那就是煮盐。

最大的石锅下面垒个简单的火灶,然后中等石锅里放了他捡回来的盐壳,加了水融化沉淀,把上面干净的盐水倒进大石锅里。

这个活儿简单,虽然大白猫没能变成人,但是他也会学着用前爪捧着竹筒小心翼翼的盛出盐水倒进大石锅。

宁斐好几次看见他那副憨态可掬的样子就想笑,但是知道大白猫自尊心强,只能努力的忍了,躲到他看不到的地方无声笑的浑身哆嗦。

真的……太可爱了!!!

在房子修整完之后,第一桶盐已经被煮出来了。

去掉杂质的盐粒虽然没有未来的精盐洁白细腻,但是却很大程度的去掉了那股子苦涩的味道。

宁斐抱着那一竹筒的盐开心极了,他恨不得当场就炖一锅肉汤来吃。

可惜如今所有的石锅都占着,不是在泡盐水,就是在煮盐水。

这个时候,他看见旁边没有用完的泥,瞬间想起了一样东西。

陶器!

这些泥巴是他用来晒泥砖剩下的,胶质非常不错,至少晒出来烤出来的泥砖都十分坚硬。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