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楚皓利用幻兽形态,得脱绝境。
此时正值深夜时分,楚皓知道,在古屋之中,绝对没有东西可吃,所以他直飞风云剑宗厨房,尔后幻化回本体,大吃特吃了一顿,继续幻化成一只蚊子,向舒星月所居住的地方飞去。
不知为何,他此时就想看看舒星月,看看她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无疑,舒星月已经成为楚皓最为牵挂的人。
很快,楚皓就来到了舒星月所居住的女弟子宿舍之前,通过门窗的缝隙飞了进去。
楚皓一飞身进入到风云剑宗女弟子的宿舍,立马被眼前的一幕给震惊了。
虽然他此刻是蚊子的形态,他也能感觉到自己的心狂跳了起来。
毕竟,不管他以任何形态出现,他都是一个人,一个正常得不能再正常的男人。
风云剑宗弟子宿舍,都是八人一个房间。
女弟子的宿舍之中,一片漆黑,可是对于一只蚊子来说,眼前的一切却是看得一清二楚,楚皓飞进房间之后,呈现在他眼前的是异常暴露的八具身躯,八名女弟子,都只穿了贴身的衣裤。
丰满的大腿,半掩的肚腹,肚兜束缚下的傲人双峰,清清楚楚地被楚皓看在了眼里。
楚皓呆呆地振翅空中,在宿舍女弟子的身上一一的扫过。
这种香艳的场面在电影中看过,也在他的想像过出现过无数次,可那都是些虚无飘渺的东西,而此时却是真真切切地出现了。
司徒皓在风云剑宗出生,也是在风云剑宗成长,虽然他处处受人欺凌,也不能修武,可是他对于风云剑宗的一些基本情况,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
楚皓通过司徒皓的意识知道,舒星月所居住的宿舍,是所有风云剑宗男士眼中的圣地,因为住在这里的女孩,个个姿色绝佳。
曾经的司徒皓也曾妄想过,如果用迷香迷倒里面的八名女弟子,然后为所欲为,他绝对会是一名最幸福的男人。
老实的男人也有不老实的想法,看来这是所有正常男人的通病。
目光在那一具具娇滴滴的身躯上一一扫过,楚皓心跳加速的情况下,体内的血液也随之沸腾了起来,一个强大的冲动在意识中成形,他现在只想幻化成本体,前去品尝眼前香艳胴(和谐)体。
如果说,曾经的他与舒星月的单独相处,还能保持最基本的理智,那不仅仅是因为他害怕自己的唐突失去一个关心自己的朋友,还因为舒星月穿着稳重,没有半分的暴露。
此时八具暴露娇躯横阵眼前,那种致命的诱惑,又岂是一个血气方刚的少年所能经受得住的?
楚皓看着眼前八具娇躯,原始的冲动慢慢地吞噬了他的理智,他顾不得房间中有八名剑宗女弟子,兽修秘籍的禁忌也被他抛到了九宵云外,他现在只有一个无比狂热的意识,那就是疯狂地压在其中一具娇躯上,发泄充斥全身的欲(和谐)火。
十六岁的少年,由于环境的掣肘,对于女人一直以来都只能向往,此际的楚皓就是典型的饥渴,他需要女人。
“司徒皓,不要……”
一声尖叫,打破了夜空的沉寂,也让失去理智的楚皓在眨息之间清醒了过来。
惊呼声中,一个浑身雪白,闪烁着莹润光泽的女孩从床上坐了起来。
看到那名女孩,楚皓的原始冲动被冰释一空,心中唯有无尽的感激。
尖叫的女孩,正是舒星月,很显然,她的尖叫,就是因为楚皓失足掉下绝壁悬崖所致。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