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夜色降临,天空中挂着一轮皓月,一行人御飞着武器,向风云剑宗的方向疾速地奔行着。
司徒皓与慕容绫同立那面冰羽缎之上,他站在她的身后,呼呼的风声中,他可以嗅到自慕容绫身上所传来的淡雅体香,风卷长发,缕缕青丝时不时地扫在司徒皓的脸颊上,那种轻拂的感觉使司徒皓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
而且司徒皓从一开始,双手就轻轻地搭在慕容绫纤细的腰肢,装出很是惧怕的样子。
慕容绫拿司徒皓一点办法也没有,她也不想让这个家伙在路上慢慢的磨时光,心中虽然有些愤怒,却也只能隐忍下来。
一路疾速的飞行,司徒皓嗅着慕容绫的体香,又被她的秀发不时地轻拂脸颊,加上双手轻握蛮腰的那种实质感觉的冲击,他情不自禁地心猿意马起来。
面对这样的美女,如此近距离的接触,司徒皓的心噗通噗通直跳。
他不是坐怀不乱的君子,虽然说在他们的周围,分散着慕容绫的师兄弟,趁着月色,他的手依旧开始不老实起来。
蛮腰盈手,这本就是一个很暧昧的动作。
司徒皓在风云剑宗的时候,幻化成猫咪,跟那些美女弟子同床共枕,他已经学会了很多,特别是柳如依,更是让司徒皓对于女人身体敏感部位的拿捏,达到了一种了若指掌的地步。
腰部,也算得上一个敏感部分。
只是腰部的神经系统不如某些重要部分来得那般明显,可是只要手法得当,却也能引起女孩子的兴奋。
司徒皓凭借着自己在风云剑宗美女宿舍那些美女弟子那里得到的心得,双手缓缓的轻动了起来。
当然,考虑到周围有人,也考虑到慕容绫有可能会直接一脚把他从冰羽绫上踹下去,他的动作相当的轻,也相当的慢,在外人看起来,那就是他因为有些害怕,而稍稍地动了下自己的双手。
在这样的情况下,外人是绝计看不出有什么的,而且由于司徒皓的动作幅度小,就算是慕容绫这个当事人,也不会有明显的察觉。
更何况他们现在是御物飞行于百丈高空,谁也不会想到司徒皓色胆包天,在这样的环境下还会心存邪念。
双手轻动着,司徒皓可以清楚地感觉到手掌之下那热烘烘的柔嫩皮肤,由于有衣服的阻隔,这种蒙胧的感觉,更是能让人心中发狂。
同样的美女,穿上衣服与不穿衣服,看起来是两种感觉,不过有一点是一样的,那就是她们看起来都是很舒服的。
毕竟,美女养眼的说法,是有科学依据的。
不过穿着衣服的美女,却是更能让人兴奋。
因为在这样的情况下,男人会想像着衣服下面的美景,更会有一种一件件脱光衣服的冲动,这种感觉是赤(和谐)裸美女无法带来的。
司徒皓凭借着自己丰富的经验,双手不着痕迹的轻动着,慢慢的,慕容绫的身体开始有了反应,司徒皓可以感觉到她的娇躯在情不自禁地轻颤。
有了这样的反应,慕容绫依旧没有对司徒皓的动作有任何排斥的行为,司徒皓胆壮了,动作不由得加大了几分。
如此明显的动作,如果慕容绫还不能明白司徒皓的目的,那就只能说明她是一个白痴。
可是明白又如何?
他的动作是那么的小,小得让她自己都不能发觉,直到她在不经意的情况下,感觉到他双手对自己腰部动作带来的那种美妙,她已经很是沉溺于这种感觉,对于司徒皓的抚摸很是依赖,她已经到了一种欲罢不能的程度。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