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2章 虚荣心害死猫十(第2页)

以至于在初中的时候,他对女生特别友善,也愿为她们挺身而出,说是她们的骑士,但当女生想要和他恋爱时,他却会拒绝,反而教育她们在成年之前不要恋爱,不要轻易相信男性,尤其是比自己年?的男人,要学会保护自己。

等到了高中时期,方幸辞已经没有那么抵触母亲解刨尸体,每当有刑事案件发生,他都会一同参与调查,从中也表现出了他在查案方面的天赋。

然而在这段时间里,为了深入了解变态犯罪者的心理活动,他专?找到那些罪犯录下的视频,可这比照片、尸体、文字描述,更加不堪入目。

当看到活体的挣扎、恐惧,被虐待几近疯狂的狰狞身体,这在感官上的刺激会非常直接猛烈!

尤其是在她们看向镜头的时候,方幸辞甚至觉得自己是帮凶,在一旁观看......

他越看越生气,就算抓住凶手也无法彻底地为那些女性报仇,坐牢、无期徒刑对凶手来说都不足够。

只是他没有意识到,在这些潜移默化中,他对女性的情感早已发生了变化。

高三的暑假,他去参加一个女性朋友的成年生日派对。

那晚他喝多了,被女生拉进了房间,酒精的作用下,他们接吻了,这也是他第一次品尝到女生唇瓣的味道,很软,很甜。

然而就在女生脱掉衣服的瞬间,较昏暗的房间里,突然站满了很多女人,她们赤luo着身体,肌肤是腐烂不堪的模样,还滴落着血。

眼前的女生也好似变了样,原本光滑的肌肤被无形的刀片刮过,喷出来的血液溅了他一脸,周围的女人都在咒骂他:为什么要侵犯女人的身体?是想要让她变得和我一样吗?

一时间,方幸辞觉得自己就像是拍摄视频的凶手,残忍的画面斥满大脑,胃里作呕般地翻滚着,他猛地推开了女生,落荒而逃。

从那以后,他才知道,自己对女生的爱意无关乎爱情,他甚至连基本的燥热感和欲望都没有。

可他后悔吗?后悔在小时候主动去触碰那些阴暗?

答案绝对是不后悔!

性只是他人生体验的一小部分,人生的美好还有更多值得去体验的事物,也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如此的坏。

好在,他对那些强大正直的男人还存在好感,有所反应的那种好感。

他也不算完全的残缺。

他的志愿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他决心要做一名警察,因为他深知公安局是人?救助的一根很重要的稻草,

所以,能够保护那些弱小的人,也要算他一个。

所以大学的时间,他并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枯燥的教学课程里,那些内容他早就熟知了。

他周游各国,看似在享受人生旅游,其实是在不断地学习。

而他在外人看起像是堕落的模样,也是在不断地切身体会不同层次人群的人生。

这些经验对于他来说,是独一无二的,也非常有价值的。

方幸辞很清醒,一直很清醒。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