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几日,住不住得惯?”
欧阳戎仰躺在一张竹椅上,一手捏着书卷,一手自然伸出,任由银发女婢给他清理食指伤口,这是上午折腾沙盘时,不小心戳到的。
他眼睛注视书页上的竖排隶字,随口问了句。
“住……住得惯。”
薇睐的雅言有些生疏,她低垂小脑袋,一双雾灰蓝眼睛仔细瞅着欧阳戎的右手中指伤口,捏着热毛巾小心翼翼擦拭,旁边是热水盘与解开的染血纱布。
“能与主人一起住,是奴儿的幸运。”
银发婢女呢喃。
来到梅鹿苑已有两日,甄氏虽然嘴里念叨着不喜欢,可还是默认了,让半细等资历老的丫鬟们带着银发婢女,教教她怎么做贴身丫鬟伺候主子。
毕竟是檀郎喜欢的事物。
况且每回饭点让银发婢女去喊某人回来吃饭,他都毫不拖拉、老老实实回来吃……
甄氏还能说什么,自然理解侄儿想表达的心意。
“说了多少次,不要这么喊……怪怪的。”
也不知是不是胡人蛮族那边都是这么称呼,银发婢女总是习惯性的喊他主人。
欧阳戎书卷后的脸庞,露出无奈神色,“叫我郎君或者公子都行,像婶娘那样喊小名檀郎,也可以。”
银发婢女抿唇不说话,也不知道听进去没有,脸色专注给他清理手指伤口。
她今日一身匀称的浅蓝丫鬟服,一头银发用两根红细绳扎成双丫鬓,似是手法生疏,其中一个单鬓扎的有点歪,不过却更显得笨拙可爱。
“对了,最近忙,走得早回得晚,若是家里有人欺负你,可以和我说。”
欧阳戎不忘叮嘱。
薇睐小脸犹豫了下,把话咽了回去,点了点脑袋。
欧阳戎放下书卷,似是眼睛累了些,转而看着贴他很近的银发婢女,后者抬头飞瞟了他脸色一眼,重新埋头,似是红了耳朵,不过也不确定,因为她身后那张书桌上的烛光投来,照透了她鬓发间这一粒白皙晶莹的小耳珠,显露一些毛细血管般的橘红颜色。
欧阳戎正好瞧见,抬了抬手,似是想捏一捏,抬到一半又收回手。
时刻关注主人的薇睐察觉到后,却是会错了意。
银发婢女立马歪头抬手,抽下系束双丫鬓的红绳,满头银发如雪崩般倾泻而下。
她的发丝浓密,虽然银白却并不干涩,反而发质柔顺笔直,有一种年轻健康的光泽,像银色的丝质绸缎。
薇睐乖巧的将及腰的银色长发挽到左肩前,小脸期待讨好的递到欧阳戎手上。
主人说过,他喜欢她的头发,虽然所有人都讨厌它的颜色。
欧阳戎嘴角抽了下,你个小丫头,怎么主观能动性这么强?
他欲推拒,可是察觉到银发婢女小脸蛋上那明亮的光彩,似是希冀又开心……某正人君子便咳嗽了声,摸了摸手边冰凉丝滑的银发。
就摸一下,应该不会扣功德吧。
欧阳心里嘀咕,摸完之后,耳边立马响起一道轻微木鱼声,不过他却没黑脸,反而表情微愣。
是清脆的木鱼声。
功德不降反涨。
“……”
欧阳戎忍不住看向竹椅旁被他抚摸银发后蓝眸微眯、小脸痴然受用的薇睐。
就像一条高贵纯白的猫咪在迷恋主人赐予的爱抚。
欧阳戎微怔,不禁俩指肚捻了捻被捂热乎的一束银发,好家伙,这哪里是银发,这分明就是经验小礼包啊。
李谦重生了。另外一个时空的1995年。在这里,他当然比普通人更容易获得成功。但成功是什么?钱么?或者,名气?地位?荣耀?都是,但不全是。有了那回眸的浅浅一笑,那牵手的刹那温暖,那入怀的淡淡体香这人生,才称得上完美。...
...
他乃无双国士,位高权重,尽享无上荣光。他曾戎马数载,战无不胜,建立丰功伟业。今朝,他锦衣归来,重回都市,伊人却已香销玉殒。昔日仇敌,一言诛之巅峰豪门,翻手可灭,就用这万里锦绣山河,为我所爱之人立碑。...
...
世人皆知,东方沐家是继北方朔家与南方初家的第三大驱魔世家。坊间传言,沐家家主不过是一个刚满十七岁的小姑娘,却能一人独挡百鬼,更是在坐上家主之位时便扬言要将朔家与初家家主全部干趴下!小姐不好了!朔宸和初炀又带着一队人打上来了!某女勾唇一笑怕什么?姑奶奶的娃娃们都准备好了么?准备好了!某女大手一挥,吼得气壮山河关门,放鬼!可众人一瞅对方手里拎着的一个小娃娃,顿时傻眼。某女一见,气质亦是秒怂来人!上茶!一个生得粉雕玉琢的小家伙扒着某女的细胳膊,喊得奶声奶气姐姐话还没说完,便被某女一巴掌无情拍飞叫娘子!众人皆卒。...
一觉醒来,洛甜甜发现自己穿书了,还穿成了反派他女儿。书中的反派丧尽天良无恶不作,最后惨死在一场大火中,作为反派的女儿,书中的洛甜甜最后也落了个被拐卖的下场。难道就这样认命坐等结局吗?呸!我命由我不由天!今天就让我来手撕这渣渣剧本,我的爸爸我来守护!拯救反派爸爸计划启动!但是我为什么还是个在喝奶的屁孩儿啊!洛遇北其人,传闻中心狠手辣无恶不作,从不曾有人敢在他面前撒野,但是有一天,有人看到一个小女孩儿骑在他的背上把他当成了大马啊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