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凌辰盯着人看了一会儿,“告诉队长,为什么这么怕我会死?从你刚跟上来说要保护我开始,你就一直在害怕。”
叶宵还是不说话。
凌辰妥协般地捏了捏他的脸,“好了,我不问了。”
叶宵闷闷地点头,跨出去一步,他身形猛地滞住。
凌辰停下来转身看他,“怎么了?”
叶宵轻轻做了一个深呼吸,脸色没什么变化,声音也足够镇定,“我踩到东西了,右脚。”
凌辰神色骤变,心里冒出骇人的猜测,揣在口袋里的手都攥紧了,“是什么?”
叶宵自己感觉了一下,“应该是炸药,但我不知道具体型号,踩下去的时候发觉不太对。”
他说得很轻松,就像和踩到了一块石头没什么区别。
但这一瞬间,凌辰却有种窒息的感觉,他手指在几个眨眼的时间里,松了又紧,紧了又松,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打开队内频道,告诉江灿灿他们,“可能有埋伏”
。
说完之后,凌辰蹲下身,安抚叶宵,“别怕,队长在,小毛毛不要怕。”
不知道这话是说给叶宵听的,还是说给自己听的。
他抹一把脸,半跪在草地上,弓着脊背,背上每一块肌肉都紧张到了极致。
因为不确定是什么型号的炸药,能不能触碰金属,凌辰不敢拿匕首出来,干脆直接用双手去刨开附近的土壤。
绕着炸药一圈的位置都被挖开过,土质稀松,很快就露出了一点银灰色。
凌辰的双手拿槍握刀从来都很稳,他可以在千米之外,持着重狙一槍爆头,可以端着机槍,扫出一片火力网。
他不惧怕死亡,从他决定担下二部总指挥这个位置开始,就没有奢想过自己会得善终,所以他毫不畏惧。
但他的手却在这一刻,颤抖得厉害。
用左手死死抓住右手的手腕,青筋凸起,隔了十几秒,确定手不再颤抖,他才小心翼翼地划开靠炸药最近的一圈土层,哑着嗓音道,“H67型微型雷,非军用,重力型炸药,受压后达到压力值就会爆炸。”
他极力稳住声线的平稳,“乖,你不要用力。”
最后几个字,却极为温柔。
叶宵听出了凌辰声音的紧绷,“我不用力,队长别怕。”
凌辰死死咬住舌尖,刺痛让他清明。
他心里清楚,他害怕,恐惧感就和卷着巨浪的狂风一样,兜头重重拍下来。
他害怕失去他,甚至不敢继续动作,他不敢赌。
这时,不远处有槍声响起,紧接着,江木的声音从联络器里传来,“有埋伏,我们先动手了。”
一瞬间,凌辰下颌线条绷得死紧,眼角眉梢全是杀意,一字一顿,“解决干净。”
猜到应该是出了什么事,江木回应,“是!”
将圆形炸药周围的土层全都刨干净,凌辰一只手虚虚地圈住叶宵的脚踝,“小毛毛,相信队长吗?”
“相信。”
“好,那就按照我说的做。”
凌辰另一只手放到了炸药的表面上,嘴里说着话,“完全放松,随着我手上的力道向上抬脚,一点多余的动作都不能有,只能配合我。”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