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章(第1页)

莫娆咬咬牙,管他的,怎么也要试试,说不定自己就成功了呢!

这么想着莫娆起身去了面试室,然后她看见宁楠的经纪人李淑,看见其他几个不认识的公司管理,还看见即使在空调房,也穿得像个球的宁楠。

或许是因为空调房温度高,宁楠脸颊两边烘出两坨粉红,嘴唇也粉粉嘟嘟的,看起来十分可爱,也十分可口。

李淑抬头看向莫娆,询问了几个常规问题,莫娆都答得不错。

突然,宁楠开口了,“我也要问一个问题。”

宁楠记得这是刚才在卫生间遇到的影迷,不知道为什么,她就觉得这个女孩子看起来还挺可靠的。

李淑看小祖宗一样看向宁楠,“好,你问。”

毕竟是她自己的助理,还得要这个祖宗自己心里喜欢才行,不然到时候又闹出事,就麻烦了。

宁楠扯了扯毛衣领口,看着莫娆说:“我问你,如果我跟另一个女明星吵架了,你要帮着谁?”

她一开口,整个人精分了一样,明明可口甜美的她,突然变成了蛮横的富家小姐,莫娆这才明白为什么会有人说宁楠不好相处。

不过想想刚才自己和宁楠接触的那一瞬间,莫娆莫名坚信宁楠不是那样蛮不讲理的人,想了想,她肯定道,“我会帮你,因为你是雇用我的人,也是给我发工资的人。”

“好,就她了!”

宁楠当即拍板,“我就要她了,刚刚前面那些人什么意思,分析来分析去,故作隐晦的说什么谁有道理帮谁,可是我会没有道理吗?我明明就是最讲道理的人了!”

莫娆:“……”

为什么突然觉得宁楠和刚刚在厕所里遇到的那个不是同一个人呢?

最终,李淑定下了莫娆,倒不全是因为宁楠的选择,而是她也觉得莫娆这人年纪虽然不大,但是看上去稳重成熟,且在学校当过学生会主席,应该也是有两把刷子的。

最重要的是,她在莫娆身上看不到野心,李淑需要给宁楠找的是助理,而不是一个将宁楠当成垫脚石的人。

下来后,李淑对莫娆说:“虽然你现在没有毕业,只能算实习生,但是你放心,工资奖金不会少了你的,该买的保险也会给你买,只是你一定要记住,宁楠这人脾气不好,看起来也不好相处,你要尽早摸索出和宁楠相处的方法,处理好她工作和生活上的一些事情,切忌,不要当面和她对着干,她这人,你越是怼她,她越来劲儿。”

莫娆点头答应,虽然刚才已经看到了宁楠不同的一面,但说实话,她喜欢了宁楠一整年,要说一见面就见光死,那肯定不可能,更何况还有厕所一面之缘加成。

所以宁楠现在还是莫娆心里的白月光,莫娆当然会好好对她。

随后经纪人又对莫娆说:“再有就是,你不仅是工作助理,更多的还是生活助理,所以,明天开始就要搬到宁楠的公寓去住,这个没问题吧?”

莫娆心里咯噔一下,差点不知道要怎么反应,李淑这话是什么意思?她就要和宁楠同居了吗?

“莫娆,你怎么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