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02章 揭露手串的问题(第1页)

柳贵妃神色不善,冷哼道:“叫她进来吧。”

“是。”

周贵人坐在下首,眼底闪过了一抹幸灾乐祸。

她和沈知念是一同选秀入宫的新人,又同样投靠了柳贵妃。

明明她的福气比沈知念好,是后宫唯一怀着皇嗣的宫嫔。

可论宠爱,她居然比不上沈知念!

更重要的是,沈知念选秀之后就被陛下赐了封号,而她怀了皇嗣都还没有,这让周贵人如何服气?

所以,即便她们同样身处柳贵妃的阵营,她也想看到沈知念倒霉。

沈知念进来后,行了个标准的礼:“嫔妾给贵妃娘娘请安,娘娘吉祥如意!”

柳贵妃并没有让她起身,桃花眼里带着明显的怒火,似笑非笑道:“陛下对柔贵人真是盛宠,将你一人带去行宫独宠了三天!

这份厚爱,连本宫都望尘莫及呢!”

同为贵人,沈知念有封号,按照宫规,周贵人应该先向她行礼,然后沈知念再回个平礼。

但此刻,周贵人却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阴阳怪气道:“当初若不是贵妃娘娘向陛下提议,将姐姐擢升为贵人,姐姐到现在还只是个小小常在呢。

只可惜,不是所有人都懂得知恩图报……”

沈知念压根没搭理周贵人,对柳贵妃道:“娘娘这就折煞嫔妾了。

陛下对嫔妾,并不是您想的那样。

实际上,陛下此次选择带嫔妾去小汤山行宫,是因为……”

任何跟帝王有关的事,柳贵妃都十分在意,立即追问道:“是因为什么?!”

沈知念看了周贵人一眼。

柳贵妃朝周贵人挥了挥手:“你先回去休息吧。”

周贵人不甘地咬着嘴唇,不敢违抗柳贵妃的意思,只好不情愿地起身:“是。

嫔妾告退。”

离开前,她讥讽地看了沈知念一眼。

贵妃娘娘最为善妒,柔贵人此次绝不会有好下场!

沈知念当然感觉到了,周贵人对她的恶意。

虽然她从未招惹过周贵人,可后宫就是这样,只要你得宠,多得是人恨不得你死。

既然如此,就别怪她给周贵人上眼药了。

“回贵妃娘娘,在小汤山行宫的这几日,陛下时时刻刻都在念叨娘娘。

他心中的伴驾人选其实是娘娘,只是娘娘要照顾周贵人的龙胎,脱不开身,陛下才退而求其次。

之所以选择嫔妾,也是看在娘娘待嫔妾亲近的份上。”

果不其然,柳贵妃脸上的怒容顷刻间消失了,看沈知念的眼神柔和了不少:“起来吧。

陛下真是这么说的?”

反正柳贵妃不可能去向帝王求证,沈知念继续忽悠:“千真万确!

陛下亲口说,若不是娘娘要照顾周贵人,他此次定要带着娘娘,在行宫多住些日子!”

柳贵妃并没有怀疑此话的真假。

她宠冠六宫,连皇后都要避其锋芒,陛下最爱的人当然是她!

虽说以往,陛下从不在万寿节过后,带任何女人去小汤山。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