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 34 章好感度达到60后将进 (第3页)

四目相对的刹那,牧临川瞳孔骤然收缩,旋即便软绵绵地倒了下去,失去了意识。

失去意识前最后一秒,听到的是少女愤怒的轻轻骂了声脏话。

“去你妈的,娘里个歇比。”

少年身形一晃,重重栽了下去。

拂拂冷冷地看着,听着耳畔传来“咚”

一声后脑勺着地的巨响,心里骂道。

摔,摔不死你个鳖孙儿!

失去意识后的牧临川,两扇鸦羽似的眼睫覆压着眼皮,面色苍白,唇瓣莹润,微卷的碎发垂落额前,看着倒有几分乖巧。

拂拂可不再相信他了,她得在牧临川醒来之前确保自己的安危。

陆拂拂呼吸急促地在这千佛窟中迅速翻找着,终于让她找到了一根拇指粗的麻绳。

少女以捆螃蟹的利落劲儿将牧临川五花大绑了起来。

做完这一切,陆拂拂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窝火道“系统!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系统死一般的安静。

拂拂抱着膝盖捂着脸在地上坐了一会儿,等着心跳慢慢地,慢慢地恢复了镇静。

到了这地步,还能攻略牧临川就有鬼了。

这么多天来的汲汲营营,在这一天尽数泡了汤。

拂拂自嘲地笑了笑。

要不干脆绑架了他,逼着他在这千佛窟中学习吧?又或者是趁这个时候干脆去找一副毒药,把牧临川毒哑了,毒聋了,做成个傀儡,再扶谁谁谁暗中上位,把持朝政,这样说不定也能成就“一代明君”

陆拂拂思绪很乱,心知她现在不过是在胡思乱想而已。

这一路上有不少人都看到了牧临川带着她往千佛窟的方向去了。

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发现尊贵的少年天子失踪。

她只能寄希望于牧临川平时人缘太差,人不见了,大家默契地装聋作哑不去寻找,干脆趁机起义推翻这小暴君的□□。

陆拂拂将脸埋在膝间,鬓角的刘海滑落,她深深地吸了口气,眼前闪过了幺妮的脸。

不,她不信命,总会有别的方法的。

幺妮查出这病的那天,她也觉得天塌了下来,可最后,她还不是站起来了,和她爸妈一道儿用肩膀撑起来了这个家吗?

“系统,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拂拂轻声问,“那59的好感度是不是和这个有关,就算死,也得让我死个明白吧?”

又过了片刻。

系统像是死机了半天终于开机给了她答复。

59的好感度是牧临川好感度的分水岭,达到这个好感度,牧临川信任宿主,就会带宿主来到千佛窟。

而宿主的反应则决定着接下来将达成be剧情还是he剧情。

系统犹豫了一下,又道好感度达到60后,将进入恋爱剧情。

陆拂拂不可置信地睁大了双眼“你的意思是,我要是表现出喜欢敬慕的模样,牧临川就会把我当成同阵营的,和我谈恋爱?”

这究竟是什么狗熊崽子啊!

而牧临川现在对她的感情,则是一个很有趣的,玩的好的朋友?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