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稚依言取了十几个盘子,每个盘子里都实实在在盛满三大勺肉,估计足够客人们吃了,招呼沈小七端上去。
十几盘腐乳肉端走,锅子里还剩下不到一小半,林稚又把“外卖注意事项”
和程砚清说了一遍,见对方毫不在意,这才拿食盒装了起来。
大堂内,食客们等待已久的玫瑰腐乳肉终于到来,顾不上就白米饭,直接空口开吃。
夹起一块,肉块在筷间略略颤动,放入口中,舌头和牙齿还没怎么用力,咸香软烂的肉块便融化成一汪盈盈的油脂。
腐乳独特的香气萦绕其间,滋润肥美,真真是如林小郎君所说的“一抿就碎”
。
空口吃几块尝尝味道,再配着大米饭一同咀嚼,酥烂喷香的肉汁裹着弹润糯香的米粒,又是一番美妙的享受。
到底是顾及着形象,有个食客吃完肉,忍住把盘子上的肉汁刮下来的冲动,问林稚道:“小郎君怎么不多做些?没吃够。”
林稚苦笑,他其实做的不算少,但谁能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
呢?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道有没有今天考教资的小可爱,祝大家都过过过!
第26章豆沙寒燕
寒食将至,火禁即将到来。
这几天不能生火做饭,是以各家各户都忙碌起来,开始准备未来三天的饭食。
林稚早早地给沈小七放了假,让他回家帮母亲准备熟食,送走最后一批客人,挂上打烊的食牌,食铺里就只剩下自己。
他一边蒸米饭一边庆幸,还好现在火禁有所放宽,人们可以把提前备好的冷食加热,不必再像往年一样吃冷饭了。
不然以他柔弱的身体,恐怕又会胃疼个三天三夜,到时候又要花一笔不小的费用。
那可是都是他开酒楼的本金!
蒸完米饭和馒头,林稚开始做回锅肉。
这道菜的含义全写在菜名上,除了在制作过程中肉需要回锅制作,还有越回锅肉越香的意思。
从前还不觉得,现在看来,简直是寒食节必不可少的一道菜。
用猪油炒散五花肉片和蒜苗,放茱萸酱和豆豉煸出红油,等到辛辣的肉香冒出来,再用酱油调个颜色。
酱色的肉片色泽红亮、焦香扑鼻,微微卷曲而不干焦,和鲜绿的蒜苗颜色搭配相当,看着就能吃三碗米饭。
林稚夹了一片放在碗里,慢慢品尝。
肉片入口微辣回甜,肥而不腻,一筷肉片一筷蒜苗,小半碗米饭下了肚,他才记起这是他未来三天的食粮,恋恋不舍地放下筷子。
接着做炸鱼。
去头去尾的小黄花鱼用盐和五香粉腌渍,裹上鸡蛋面糊,中火油炸,一口一个香香脆脆。
等到寒食的时候拿出来再复炸一遍,更酥更香。
做完回锅肉和炸小黄花鱼,又做了炖肉、素菜和一些小点心,林稚估摸着未来三天应该能吃得不错,简单收拾一下,心满意足地进入了梦乡。
翌日一大早,食店门前排起长队,第一波来用朝食的客人已经到了。
“店主人,给我来两碗麦粥,并一份麦糕!”
“我要一碗乳粥和一份酪乳饼。”
“林小郎君,麻烦给我来些冻姜豉,要三份!”
因着到了寒食,食店里上新了许多节令食品,大多是朝食,比如麦粥、酪乳饼、冻姜豉,都很得食客们的喜爱。
其中要属麦粥和冻姜豉最受欢迎。
麦粥是加了麦芽糖的粥,麦仁和碾碎的杏仁一同熬煮,临出锅加一碗浓稠的麦芽糖汁,吃起来浓香甜蜜,口感软脆。
冻姜豉则是用姜末和豆豉凉拌的猪肉冻。
炖猪肉留下的肉汁,放凉后自成肉冻,拌上姜末和豆豉,口感弹润,切成四方块来吃,味道有点像肉皮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