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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猎魔(14)
“我发誓这是我进入重案组之后参与过的最——刺激的案子!”
方远航和多数资历尚浅的刑警一样,对命案有着超乎寻常的激丨情,“每个人的人生都是一出大戏啊,李红梅小时候也太惨了吧,那些‘外乡人’是什么来头?随随便便就能把人打死?还能逍遥法外十几年?”
“重点其实不是‘外乡人’,是当地警方。
李氏父子的死疑点和漏洞太多了,绝对不是我们现在了解到的这么简单。”
易飞说:“你小子把亢奋的情绪收一收,再看一遍调查报告。”
难得被“老实巴交”
的副组长教育一回,方远航还挺新奇,不仅没有收敛情绪,反倒更加激动。
刚从学校出来的刑警时常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像方远航这样,碰见命案就兴奋,案子越大情绪越高涨,恨不得成天追着案子跑;二是方远航的反面,害怕接触命案,见不得死状各异的尸体,闻不得臭气熏天的尸臭,能躲多远躲多远。
方远航现在的状态是重案组大多数成员都经历过的。
明恕二十出头时也是这样,热血青年一个,闷头扎在案子里,重心全在嫌疑人上,无暇顾及自己,以至于案子一破,就被萧遇安逮到了不修边幅的丑相。
明恕的脸自然没得挑,五官生得很好,和特警支队的陆雁舟并称市局“双帅”
。
用方远航的话来说,就是可以组个组合,一起去娱乐圈混口饭吃。
但与陆雁舟那种直男风格的帅不同,明恕很注意打理自己,在小细节上做足工夫,时不时臭美一下。
最明显的对比就是,两人一同从镜子边路过,陆雁舟看都不往镜子里看一眼,明恕却要瞄好几回。
可一旦案子来了,情况就彻底变了。
那次是明恕刚进刑侦局时,萧遇安以私人身份到冬邺市看他,他顶着一头支楞的头发,皮肤状态糟糕,胡子好几天没刮,凑近了还闻得到一股汗臭。
萧遇安就笑了。
他尴尬得无地自容,捂着自己的眼睛大喊:“哥,你没看到,你什么都没看到!
你看到了也记不住!”
天知道他从小追萧遇安追到大,好不容易到手了,居然让萧遇安看到这么邋遢的一面。
那时不像现在,他还有点儿“男友包袱”
。
萧遇安捉住他的手腕,将他的手掰开,见他急得眼睛和脸颊都红了,笑道:“是有点儿臭,都馊了。”
“啊——”
他哀嚎:“哥,你别说了!”
“不过是为了破案,可以理解。”
萧遇安又道:“我们家明恕是个有责任心的好警察。”
他扁着唇角,心中满胀胀的。
奔忙半个月,辗转十数个城市、村镇,终于将一桩灭门案的凶手绳之以法,本就有一种踏实的成就感,现下又被忽然出现的年长恋人表扬了,成就感简直连翻数倍,都快将胸膛撑破了。
“去洗个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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