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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回潘金莲私仆受辱 刘理星魇胜求财 潘金莲私仆受辱 刘理星魇胜贪财(第2页)

这话说得诚是。

那么我们就从小说艺术的本身来做一个价值判断,看哪一个字更给小说增光。

金莲所有的倾诉,都是在抱怨西门庆“傻”

,听了别人挑拨离间的话。

如此,则“傻”

字根本用不着明确地说出来。

且不说金莲是极聪明的人,她自然知道什么才能让西门庆回嗔作喜;另一方面,金莲其实心中仍然对西门庆有情耳,这个“俊”

字也是自然的流露。

小说每次写西门庆来和金莲同宿,金莲总是欢喜非常;但是其他人,除了瓶儿后来得子之后,基本上都是一笔带过,表示没有什么值得一书。

本回中,作者强调西门庆不回家,别人犹可,唯有潘金莲难以忍受。

词话本作金莲、玉楼两个人每天打扮得漂亮动人站在大门口盼望西门庆回家,绣像本作只有金莲一人如此(金莲对西门庆的感情虽然有变化、有杂质,但是始终存在,因此后来也是诸妾里面唯一辞灵痛哭的)。

对于明清时期的论者,这自然是金莲“淫”

的表现,但是对于现代读者,我们实在用不着再背负旧道德的十字架,能够不加批判地认可这只不过是一个激情强烈的表现而已。

金莲的激情——对感情、欲望的要求——的确格外强烈,而她的整个存在,就是由一种原始的激情贯穿始终。

一句情不自禁的“俊冤家”

,似乎比较符合她以“情人”

看待她和西门庆关系的态度。

西门庆其他的女人,自视为妻子(如月娘、瓶儿),自视为妾(如安于命运的玉楼),或者是为了西门庆的财势(如那些家人媳妇、伙计娘子,包括桂姐和爱月儿两个妓者),或者是为了满足肉欲(如林太太),唯有金莲与西门庆的遇合是不期而然,以两相吸引和爱慕开始,而金莲常常以曲子、以书信抒发她的相思、她的怨恨,她对西门庆有一种平等的、甚至浪漫的态度,也就是情人的态度。

一个“俊”

字,极为灵活飞动,其中无数娇媚婉转自不待言,而“傻冤家”

却是连雪娥这样蠢笨的人都可以说得出来的、极为普通的埋怨话,虽然用了也无伤大雅,但是“俊”

字显然是更好的选择。

西门庆其实的确是“傻”

:只看这一回中,李娇儿、孙雪娥、孟玉楼、春梅、金莲、桂姐,个个能够影响与操纵他的感情,就知道他在和女人打交道这一方面全无自己的主意。

最可笑的是受了桂姐的激将法,为显示自己在家何等地有权威,回家来剪金莲的头发交给桂姐,却又自知无理,于是拿腔作势,连哄带骗。

次日到了妓院,却又相当老实地对桂姐合盘托出昨日为剪这绺子头发如何“好不烦恼”

,于是反而被桂姐讪笑一顿。

西门庆这个角色,往往有他“傻乎乎”

的可笑之处,给了他很多的人情味儿,使得读者不能完全地厌恶这个人物,因为他不是一个简单的丑角,而具有立体感和层次感。

这一点很像《红楼梦》中的薛蟠:有其凶狠豪恶的“霸王”

的一面,也有其“呆”

而好笑的一面,总之是一个活生生的复杂的人,不是舞台上黑白分明的脸谱人物。

《金瓶梅》是一部大书,在这部鸿篇巨制之中,一个字似乎算不了什么。

然而,全书是大厦,细节是砖石,细节是区别巨擘与俗匠的关键。

无数的细节都用全副精力全神贯注地对付,整部小说才会有神采。

西谚说:“细节之中有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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