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怪不得没人说这事,这有什么好说的,总得给圣人一点面子。
很多人也想着,不过一个女人罢了,还能翻了天了,圣人喜欢就纳罢。
褚映玉回想刚才见到的丽嫔,长得确实漂亮,但远远还不到倾国倾城大美人的程度。
刚进宫时封的是贵人,现在已经封为嫔,可见圣人对丽嫔的喜爱。
皇后见她脸上露出若有所思之色,又添了一句:“说起来,这丽嫔和当年的慧贵妃长得倒是有些相似。”
什么?
褚映玉瞠目结舌地看着皇后,怀疑自己听错了。
她好像有些明白为何皇帝会如此猴急地将丽嫔带进宫,原来是因为她像当年的慧贵妃,皇帝这是将丽嫔当成慧贵妃的替身不成?
皇后见到儿媳妇的反应,不禁失笑,悠悠叹道:“说起来,圣人当年对慧贵妃是真的宠爱,独宠她一人,为着她连续好几年不曾踏足后宫……”
说到这里,她微微眯起眼,脸上露出讽刺的冷笑。
褚映玉有些沉默。
她已经从陆玄愔那儿知道慧贵妃的真实身份的,以及当年发生的事,也不怪皇后露出这样的表情。
只是……丽嫔居然长得像慧贵妃,这是巧合吗?
褚映玉这么想,也这么问了。
皇后意味深长地道:“不管是不是巧合,圣人喜欢便行,有什么可计较的?”
褚映玉适时地闭上嘴,心里有几分明悟。
**
雍王妃带着皇太孙进宫,住到坤宁宫的事,并未引起多少关注。
既然住在宫里,少不得要带孩子去给太后请安,让她老人家与孩子多见见面。
偶尔她也会在太后这里见到丽嫔,和其他的嫔妃们一起来给太后请安,不过太后对丽嫔没什么好感,神色淡淡的。
其他年轻的嫔妃们暗喜,任丽嫔再得帝宠,太后不喜欢也是枉然。
倒是那些上了年纪的嫔妃,看到丽嫔那张脸时,就想起当年的慧贵妃,明白太后为何不喜欢她。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六月中旬,陆玄愔仍未回来。
褚映玉实在担心,不知道他现怎么样,是否平安无事,虽然每隔几天就能收到他的平安信,但信上写的内容不多,让她总觉得这是他提前写好的,就是为了让她宽心。
今年的天气同样闷热,因为五月中旬时皇陵那边地龙翻身,钦天监又算出了今年不宜出宫,于是宫里的圣人、太后和皇后都没去庆春园避暑,而是选择留在宫里。
宫里每日消耗的冰极多。
大人还好,小孩子实在热不得,晚上有时候闹得厉害。
褚映玉看照顾儿子的奶嬷嬷和宫女们都瘦了好大一圈,有些无奈,只是小孩子身体脆弱,也不能用太多的冰,只能先熬着。
幸好,月底时下了一场大雨,天气终于不那么闷热。
这场雨下得极大,天地间狂风暴雨,巍峨的皇城被雨幕笼罩,人人都躲在屋子里避雨。
褚映玉带着孩子陪在皇后身边。
正好是晚膳时间,褚映玉和皇后坐在那用晚膳。
下雨时的天气阴冷,厨房那边特地熬了热汤给她们暖身体,还有热腾腾的锅子,佐上新鲜的蔬菜和豆腐放下去,酱香浓郁,极为诱人。
陆缜闻到锅子的香味儿,一个劲地探头,小手挥舞着,啊啊啊地叫,露出两颗珍珠似的小乳牙。
口水从小嘴滴出来,这一看就是馋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