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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又是女孩子,她应该不会说谎的。
也就是说,虽然王红不肯相信,但这事就是自己儿子干的!
王红想起这个就觉得心慌,但实在是没办法啊!
这事可怎么办啊!
她举起棍子,狠心打在了刘爱文身上。
金玲冷眼看着这一切。
还说剧情已经改变,刘爱文的性格也较前收敛了许多,这件事应该不会再发生了。
谁知道事情到底还是来了。
第37章找上门来
金玲走过去,拉住王红。
弟弟刘爱文不是个憨憨,如果是被别人打,他知道自己打不过,肯定是第一时间跑路,绝对不会吃那不该吃的亏。
可是每次王红要打他,他就像头倔驴一样,就算是挨得痛了,也还是在王红身边打转,绝对不会跑远,不会留王红一个人生气。
好在王红也不是那种打孩子往死里打的人。
金玲好歹把两人分开,刚想说话,便听嘈杂的人声从屋角的小路传过来。
没过多久,人到眼前。
金玲初步打量了一下,总有四五十个人。
多是面熟的,比如学校李猪蛋的爹,陈红丽的奶。
只有四五个才是田叶叶的家人。
看来是想通过人多来威胁了,田支书这架子可摆得够足的。
这帮人气势汹汹而来,见到还在抹眼泪的刘爱文,就说要打。
金玲别人不看,就看人群簇拥着的一个小女孩儿。
那女孩儿估摸着和刘爱文大几岁,高挑娇贵,一看不是好伺候的主。
她比十二岁的桃花看上去都要高上十几公分,加上长相不错,皮肤又白,使她有了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她又不像村里其他孩子一样瘦弱,面颊充盈,身上穿着的蓝黑色大棉袄也是鼓鼓的,一看就知道里面棉花多,衣服非常保暖。
可见她家世好。
她也没有像村里其他小女孩那样扎那种常见的双角辫,而是把一头乌黑的秀发披在肩头。
这种装扮在这年头的农村是很少见的。
平白的就少了几分憨厚,多了一丝娇贵之气。
金玲心里吹了一声口哨。
这个女孩儿长得倒是不错的,也难怪前世的小混混刘爱文一门心思做这女孩的舔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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