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34第三十四章(第2页)

第二天他和王铮有对手戏,蒋宇今晚上必须要睡着。

第二天早上蒋宇先到片场,蒋宇演的角色贴近他本人,不需要怎么化妆。

他走出化妆间的时候碰到王铮,蒋宇朝王铮点了点头,王铮看了蒋宇一眼,转身大步就走。

蒋宇在片场晃了一圈,也没什么事干,他就帮场务搬了两箱东西过来。

“蒋宇。”

周海到片场就看到蒋宇在帮忙布景,抬眉,“过来。”

蒋宇小跑过来,他一笑整个世界都明媚起来,露出贝齿,“导演。”

“干什么呢?”

“闲着没事,帮弄下道具。”

“剧本看的怎么样?”

蒋宇点头,跟着周海往里面走,“挺好的,都背好了。”

周海停住脚步回头看蒋宇,想到昨天晚上蒋宇面对王铮赌咒誓时候的样子,很难描述他当时的感受。

周海沉默半晌,点头,“好好背背台词,以后路还长呢。”

“我会的,谢谢导演。”

九点半开始拍今天的第一场戏,蒋宇和王铮的对手戏。

蒋宇演的角色在剧里是个受气包,他唯一的特长是射击,除此之外就只有懦弱。

蒋宇再次被欺负忍气吞声,王铮就爆了,拉着他到训练场,几次把蒋宇撂倒又命令他像个男人一样站起来。

最后直到蒋宇还手,一拳打翻了王铮,他才满意。

王铮的情绪太外放,没有那种恨铁不成钢的劲儿。

卡了两次,蒋宇从地上爬起来,揉了揉鼻子。

周海把本子拍在桌子上,拿着扩音器喊道,“王铮你行不行?演技被狗吃了?这都不行滚回电影学院重修去!”

周海的脾气出了名的不好,王铮被骂的阴沉着脸,但始终没说出话。

“再拍一条,不过今天都跟着你耗到晚上。”

初夏的天气,烈阳之下,三十多度。

几十号人目光灼灼盯着王铮,王铮接过水狠狠灌了一。

“化妆师补妆。”

重新进入镜头,蒋宇活动脖子,冲王铮笑了一声,“铮哥,真那么想打我,马上下戏了我不还手让你打可好?别耽误拍戏。”

他声音不大,只够让王铮听见。

王铮脑袋嗡的一声,但很快就回神。

蒋宇又补了一刀,“不敬业。”

王铮一拳挥向蒋宇,蒋宇立刻就还手,两人没有招数,最本能的打架方式。

拳头往对方身上招呼,工作人员惊呼立刻要上去拦,周海喊了一声,“都别过去,让他们打!”

周海拉过椅子重重拍在地上,“我看他们能打出什么花样!”

王铮踹了蒋宇一脚,蒋宇翻身膝盖就顶在王铮的肚子上。

王铮身体蜷缩,蒋宇下一刻拳头擦过王铮的脸砸在训练场地面上。

他们一上一下,王铮看着头顶的蒋宇,蒋宇忽的扯起嘴角笑了下,黑的渗人的眼因为这一笑显得有些邪魅。

非常短暂,蒋宇就恢复以往冰冷的模样,起身伸手到王铮面前,“铮哥,得罪了。”

王铮晃了下神,挥开蒋宇的手才站起来。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