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7章 高校狩猎夜 E6 (第3页)

不过看衣柜里的衣服尺码,可以推断出宋烟亭的身高大概在一米八左右,有些瘦。

这个身高,学习好,人缘棒,怎么看也不是个被人欺负的。

检查完整间寝室,没遇到什么怪异现象。

黎渐川和宁准整理着线索,正要往外走离开这里,却在看向寝室门时目光一顿。

门口的尸体不见了。

“先上来。”

黎渐川反手把宁准拽到背后,宁准熟练地往上一趴,被黎渐川稳稳背好。

在遇到危险时,黎渐川的感知永远比他敏锐。

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突然从头顶传来。

黎渐川猛地抬头,就见那具学生尸体像一只大蜘蛛一样爬在天花板上,折断的四肢扭曲地瘫着。

尸体的嘴一张,一坨坨的粘液包裹着黑乎乎的东西从里面滑出,砸下来。

那些粘液落地,无数七彩斑斓的蜘蛛钻出来,潮水一样奔着黎渐川汹涌而来。

一声卧槽压在嗓子里。

黎渐川原地一跃,直接冲出了这间寝室。

“这什么玩意儿?”

索索的声响密集地跟过来,黎渐川在楼道里狂奔。

楼道两头的窗户不知道什么时候消失不见了,那些被打开的寝室门也全部关上,黎渐川踹了两脚,以他的力道都踹不开,只能往楼上跑。

黎渐川边上楼,边觉得这一幕真是似曾相识。

“是蛊虫……”

宁准趴在他身后,回头看了眼,眼神冰冷,翻手便扔出去个极细的小试管,淡紫色的液体在试管破碎的刹那蒸发。

令人头皮发麻的声音一顿。

黎渐川抓住这个机会,找准二楼一间寝室,狠狠踹门。

四面八方都隐隐约约传来蜘蛛爬行的响动,在咣咣的踹门声中像铺天盖地的洪流一般,听得人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在那声音越来越近,就快要清晰可闻时,面前的门终于砰地一声被踹开,门后的铁板崩飞,木头折断。

寝室里果然有窗户。

黎渐川毫不犹豫,背着宁准冲进去,拉开窗户直接跳了下去。

跃出窗户的那一刻,那阵悉悉索索的声音立刻消失不见,仿佛瞬间从耳膜中被抽离。

黎渐川略微松了口气。

背着宁准稳稳落地,他正要往前再跑一段,忽然心神一凛,猛地向旁边一闪,刹那间耳边掠过数道寒芒,嗖嗖嗖几声,黎渐川回头,就看见十几枚银针插到墙上。

在看清攻击的同时,黎渐川已经背着宁准闪到了一棵树后。

他注意到银针射来的方向只有一处低矮的花坛,并没有人。

这说明要么这是陷阱,要么就是攻击的人已经在刚才那一瞬离开了。

前者可能性最低,因为他跳楼出来选的是随机位置。

如果是后者——

掌心的工具刀倏地一转,黎渐川挥手刺向左侧的空气。

却没有刺空。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