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14章 怎么走都是死(第2页)

“哥,我跟你们一起走,拉我一把。”

盛珉鸥盯着我探出的手,半天没动静,我有些着急,怕他不愿,更往小天鹅边缘靠过去。

就在一瞬间,船体发生倾斜,我整个失去平衡,人往前栽倒,摔进了初春冰冷的湖水中。

我在水里扑腾起来,绿色的莲叶簇拥着我,我一把攥住那些茎叶,犹如抓住自己的救命稻草。

四周响起惊恐的呼救声,口鼻呛进腥冷的水,摇晃的视线中,盛珉鸥只是站在岸边垂眼看着我,冷静的仿佛掉进水里的不是他的弟弟,而是只聒噪的青蛙。

他知道它不会有事,他也不会为此感到忧心。

很快有路人跳到水中救我,其实那湖也不如何深,两米左右,底下还沉着种莲花的大缸。

但对当时只有一米二的我来说,这无异于灭顶之灾。

被救上岸后,我浑身哆嗦瘫坐在地上,根本没有力气站起来。

耳边都是嗡嗡的声音,一群人围在我身边,大人数落着我的危险行径,小孩则七嘴八舌问我有没有事。

我茫然四顾着,在人群里寻找盛珉鸥的身影。

忽然背上一暖,一件带着体温的外套披到我的肩头,看到那熟悉的衣摆,我倏地回头,盛珉鸥也正好抬眼与我对视。

一瞬间紧绷的情绪骤然失控,我再也无法忍耐,扑进他的怀里,搂着他的腰嚎啕大哭起来。

“哥……吓死我了……”

我不停叫着他,诉说着自己的惶恐。

他身体僵硬半晌,直到单薄的T恤完全被我打湿,才伸出一只手缓缓按在我脊背。

“没事了。”

我一度怀疑自己刚出生那会儿是不是第一眼瞧见的是盛珉鸥,有天生的雏鸟情节,所以才会整天跟在他身后叽叽喳喳,不然实在难以解释从小到大我对他的依恋与不舍。

回忆结束,那俩小孩举着水枪还在朝池中央不停滋水。

我抽完一根烟打算回去,转身没走两步路,背后突然传来重物落水声,伴随小孩尖利的惊叫。

我说什么来说?就是作业太少闲的。

闭了闭眼,我迅速转身往池边跑去,原先站在池边的两个小孩这会儿只剩一个。

不少人同我一样听到动静往这边赶,还有人在远处目睹了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

“有个小孩掉下去了,没站稳,打滑了……”

“快快快,救人!”

水里那个不知是被冻的还是吓的,眼看就要沉底,岸上那个早就不知所措跪在池边哭起来。

我一刻不敢停留,只来得及把手机丢到草地上,整个人便跃入水中。

冰冷刺骨的池水透过衣料层层浸染,缠住我的手脚,包裹我的全身,冻得我牙齿都在打颤。

我一把揪住那孩子的衣服后领,将他往岸边拖拽。

他一直不断挣扎,像只炸毛的猫。

还好他掉下去的地方离岸边不远,只是一米多的距离,不然以他挣扎的激烈程度,还真不好救。

岸上的人纷纷伸出援手,将孩子拉上去,随后又来拉我。

新书入库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