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5章 一人战一族(第2页)

嘭!

霎时间,那火狼之拳便与那绚丽尺芒对轰,恐怖的能量当即肆虐开来,只见那撞击之处,空间寸寸崩塌,而且在对碰点为中心,不断向四周扩散。

噗嗤!

不过轰击并没有持续太久,那火狼拳影便被绚丽尺芒给生生撕碎,而后一股恐怖的能量猛然轰击在了那位白袍老者的胸膛之上,白袍老者狂吐一口鲜血,身子顿时向后倒飞数十丈,划出一道长长的血痕。

见到连萧炎一击都挡不住的白袍老者,广场中的众人皆是大吃一惊,尤其是那些火灵族的年轻一辈,一招就将长老击败?那是何等的可怕强大,恐怕在火灵族只有族长能够做的到吧。

而这他们眼前的黑袍青年居然有这么可怕的实力,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众人的目光看了半天那被打得晕阙过去的白袍老者之后,方才回过神来,此刻再次看向萧炎时,心中可不敢有丝毫的小觑,尤其是那些火灵族的众长老,他们与那白袍老者实力相差无几,萧炎能够一招打败白袍老者,自然也能够一招打败他们。

“大千世界什么时候又出了一个这么恐怖的年轻人...”

这些众长老面面相觑,相互用眼神交流,想来也是被萧炎刚才随意的一击给震慑到了。

“众长老一起出手,将此子擒拿,我火灵族可容不得一个外人这般嚣张!”

火灵王看了眼那地上的白袍老者后,面色极为的阴沉,然后对着身后的八位天至尊长老沉声道。

“是!”

闻言,那八位长老当即应了一声,身形快速闪掠而出,迅速将萧炎给围住。

一旁的众多火灵族人见到这一幕,皆是惊讶不已,想不到仅一位年轻人,居然要族中的八位天至尊超级强者一同出手,这简直匪夷所思。

不过他们都知道,有了这八位天至尊的超级强者出手,恐怕这位名为萧炎的青年今日死定了,以一战八,这根本没有任何的胜算,因为他们乃是天至尊!

虽然是灵品天至尊,但是,天至尊乃是大千世界的最高境界,其力量足以毁灭一片大陆!

“以多欺少么...不过也可以,一起上可以省掉我不少时间。”

见状,萧炎倒是轻笑了笑,将手中的恒古尺一收,心念一动,一道与萧炎一模一样的身影诡异的浮现。

这自然是萧炎的灵魂体,如今萧炎的灵魂境界已达圣境,换句话说他的灵魂足以与天至尊相抗衡,甚至这种灵品天至尊实力的超级强者,都能够做到碾压的姿态。

“圣境灵魂?!”

帝境之上便是圣境,而圣境灵魂的力量,可不是帝境能够比拟的,两者之间的差距巨大,因为圣境灵魂的力量堪比天至尊,能够将灵魂修为修炼到圣境,整个大千世界也是凤毛麟角般的存在。

这些长老的眼力自然高于常人,不觉惊呼道,如何看不出萧炎的这道分身乃是灵魂所化,只是这圣境灵魂却是让他们惊骇不已。

这就是说萧炎一人就相当于两位天至尊,而且灵魂体并不比本尊弱多少,甚至灵魂攻击更加恐怖。

(本章完)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