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为什么我身上的这黑线比黎灰还要多!”
庞尊虽然不知道这黑线是什么东西,但根据刚才光莹的反应,他就推断出了这绝对不是好东西。
“好啦,庞尊,坐下。”
“这本书里有记载,你们看看吧。
水清漓拿出一本厚重感十足的书,完全可以当成门门板的古书。
“叶罗丽魔法,沉夜降临,显现缘由。
黎灰迫不及待的使用魔法翻到那页,上面记载着:叶罗丽世界与人类世界相伴而生,互相影响着。
每个平行世界都有各自的天道,天道掌管着这个世界的运行。
时间久了,人类世界就会产生天命之子,仙境则会诞生新的仙子。
但若是人类世界天道的天命之子不能明辨是非做出错误的举动就会引发一系列的灾难,严重甚至会导致世界毁灭。
而天命之子都得天道庇护,总能逢凶化吉,遇难成祥,还可以影响周围人做出违背本心的举动。
“时希,麻烦你帮忙把我没有做这些事后的未来展现出来。”
水清漓站了起来,对时希请求道。
时希点了点头,召唤出法杖开始施法。
“叶罗丽魔法,星辰浮海,四季,二十四时,位列,时辰砂,显现水王子的未来。”
一条条时间丝线从水王子身上穿过,随后交织在一起组成一-张画卷。
时希施法将众人带入画卷里观看那段未来。
在这段未来里,水王子仿佛中了邪一样,从敢为妹妹抢夺灵犀之力的好哥哥,变成任由她被曼多拉逼的自我冰封而不管,后面更是喜欢上了一个人类小学生,甚至将千年之力圣水珠露交给了第一次见面的人类小学生,而这颗千年之力也没有被好好使用,更是在争夺中引发了一场巨大洪水,波及了整个蓝星,至少造成了整个蓝星至少几十上百万人类的死亡。
画卷就展示到这里,随后众人就从画卷里出来了,除了当事人水王子,和时希黎灰这两个早已知晓的外,其他人都是一副见鬼的样子,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冰公主了,自己哥哥居然对自己不管不顾,对自己的关心程度竟然比不上--个刚认识不久的人类,哪怕水王子提前和她描述过这个离谱未来。
那可是水王子啊,是除了时希和黎灰外最老....最有资历的仙子啊,居然因为所谓的血色皮肤喜欢上了个.....傻白甜小学生。
好吧,其实众人更想说傻子的,只是出于礼貌才换了这个词。
“好了,看到我这个离谱的未来,相信诸位也明白了那所谓的天命之子影响周围人的能力有多恐怖。
水清漓抢在众人调侃他之前先把话题引到别的地方。
“不错,这影响力太恐怖了,换作平时的我们怎么可能会这些事情!”
刚才虽然看的是水王子的“未来”
,但庞尊也看到了自己的一些画面,这让他直接怒气值爆满,直接就想杀到人类世界好好教训那几个人类一顿。
“胖胖,冷静,连水王子这种平静如水的仙子都被影响的做出如此举动,你这暴躁脾气更别说了。
颜爵连忙拦住庞尊,强行把庞尊按在沙发上。
喜欢叶罗丽:水王子请大家收藏:()叶罗丽:水王子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