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曹德水有些不相信的说:“不会吧?发现狐狸也不一定就有狼啊,两位大哥是不是太小题大做了?”
罗伯特说:“你懂个屁,你以为我们哥俩这一年多是靠运气度过的?没有李敏锐的预见性,我们哥俩早就被干掉了,还能在这里和你讨论这个问题?你要是稍微心细一点,就可以想到,这地方这么好,却没人在这里生活,说明这里的危险足以威胁到人类的生命安全,已经不适合人类生存了,能威胁人们类生存的除了丧尸,还有狼群,狼群的威胁比丧尸还要恐怖,别说我们三个人了,就是三只老虎,也挡不住群狼的围攻,这个区域刚好是草原狼的传统生存地,有狼群一点也不奇怪。
别废话了,赶紧过来帮忙,我们这一年多要不是时时保持高度的警惕,能他么从魔都跑到西北吗?这就是经验,小子,你学着点,保持高度的警觉才能保住自己的小命知道吗?”
一边说两人就开始收拾,李天龙则想办法把房子里的电线拉到门外,给车充满了电,准备随时开车跑路。
三个人先烤了一只大天鹅当作早饭,然后又把剩下的猎物全部烤熟了,然后放在雪地里冷冻起来,到了下午两三点的时候,三个人一人一只烤兔子,算是午饭,吃完之后,李天龙照例先拿眼睛巡视了一圈村庄周边,然后准备休息一会儿,等明天早上三个人就走人,离开这个地方。
忽然间,李天龙就发现村庄外的湖边上出现了一只毛色灰白的狼,李天龙可以肯定,那绝对不是狗,那只狼体格健壮,毛色发亮,看起来营养极好,一边跑一边在雪地上嗅来嗅去的,似乎在寻找什么痕迹,跑了一会儿,似乎确认了目标,朝着村庄的方向,仰起头来嚎叫起来。
李天龙猛地从床上坐起来对罗伯特二人说道:“快点,狼群来了,我们要逃命了。”
刚才的那一声狼嚎罗伯特和曹德水也听见了,知道李天龙不是在开玩笑,所以立马就行动起来,快速度的把东西收拾起来,那些烤好的猎物也装进了车里,然后就上车准备逃命。
刚一出门,三个人这个时候才发现,村子唯一的这条街道的两头都已经有了敌人在把守了,进村的这边有五六只狼堵在路上,这五六只狼是在一只体型硕大的头狼率领下,眼睛里发射出冰冷阴森的眼神盯着车里的三个人,嘴里发出阵阵威胁的低吼声,而街道的另一头,却是站着十几只高大的丧尸,几乎每一只丧尸的个头都有一米八以上,最为关键的是每一只丧尸手里还拿着一根棍子,就像是一群不良青年准备打群架时的吊儿郎当的样子,如果不仔细看,还以为这十几只丧尸是人类呢。
看到这样的情形,三个人也是被惊呆了,除了李天龙,罗伯特和曹德水两人瞪大了眼睛,完全不相信眼前的场景是真的,张大了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痴痴呆呆的看着眼前的那十几只丧尸,看起来完全失去了思考能力。
李天龙其实也是被惊得愣神了几秒钟,这些东西就是刚才三个人收拾东西的时候,趁着自己完全没有精力注意外边的状况那个时间段,无声无息的摸过来的。
让李天龙惊奇的不是这些玩意儿能够神不知鬼不觉地包抄过来,而是丧尸和狼群似乎在合作,这样一个诡异的场景,使得李天龙在脑海里,想象出一副丧尸和草原狼合作猎杀人类的场景,心里也有了一个很大的疑问:难道丧尸已经进化到可以和狼群合作的地步了吗?那他么还让人类怎么生存呢?
初代丧尸几乎没有智商,所有的行动基本上都是靠着动物的本能,身体的行动能力也是有限,基本上显得很笨拙,对付起来还不算太难,现在这一群丧尸表现出来的情况,基本上和人类没啥区别了,除了眼神冰冷面无表情外,活脱脱就是一群冷面杀手。
丧尸在进化,这一点李天龙心里早就已经有了基本的认识,但是没想到进化得这么快,看到这一群进化如此快速的丧尸,李天龙一时间也是张大了嘴巴吃了一大惊,随机就想到了三个人现在所面临的危险,眼睛朝着这一群丧尸的后面望去,远处还有数十只丧尸正在往这里赶过来。
见此情景,李天龙一下子全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极力压抑着心里的惊慌说道:“我们被丧尸包围了,前面的路已经被丧尸堵住了,我们只能往回赶了,坐好了,我要掉头逃命了。”
一边说一边发动车辆,猛地掉了头,朝着那五六只狼把守的这一头开了过去。
那几只狼一看车朝着它们冲了过来,俯下身体趴在地上,嘴里发出威胁的低吼声,准备随时一跃而起发起攻击,李天龙也不管这几只狼在想什么,直接就开车撞了上去,一只狼躲闪不及,砰的一声就被撞飞了出去,其他几只狼一看这辆车不要命的冲过来,早早的就向街道两边一跳躲了开来,车子呼的一声就开出了村庄,剩下的狼就跟在后面开始追赶,村子另一头的丧尸也快速赶了过来,跟在狼群的后面追赶着李天龙几人的车。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李天龙沿着来时的路,把速度提高的极限,一路狂奔,跟在后面追赶的几只狼和那十几只丧尸,嘴里发出追逐猎物时的那种兴奋的嚎叫声,在这白皑皑的雪原上,显得极为恐怖,它们的速度也发挥出他们奔跑的极限,紧紧的戳在后面不停的追赶,只是动物的速度再快也是有极限的,加上在厚厚的积雪上奔跑,速度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而且耐力和机械无法比较,追了十几分钟,丧尸和狼群基本上汇聚在一起,嘴里都喷射出一道道白气,大喘着气,已经被车子远远的甩在后面。
又过了几分钟,坐在车里的三人已经看不见后面的丧尸和狼群了,这个时候曹德水才算是缓过劲来,一脸不可思议地问道:“罗大哥,刚才是狼群在追我们吗?我怎么还看见一群人也在追我们呢?这是什么情况?”
罗伯特这会儿也缓过劲来了,嘴里大喘着气说:“真他么邪门了,这里怎么出现了这么多的丧尸?还他么几乎和人类没什么两样,猛然间还真不好区分呢,难道丧尸真的进化到这个地步了?”
曹德水急切地问道:“罗大哥,你在说什么呢?那群人为什么要追我们?对了,那几只狼,好像是他们豢养的一样,很听他们的话啊,这狼也能驯化吗?”
罗伯特没好气地说:“你他么眼睛是瞎的吗?那是一群丧尸,进化了的丧尸,还他么能和狼群合作了,真他么离谱,这个世界简直是离了大谱了,丧尸竟然能和狼群合作。
奇怪了,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的丧尸呢?这里不是应该人烟稀少的吗?这么多的丧尸是哪里来的?”
曹德水显然被罗伯特的话给震惊到了,嘴唇哆嗦着说:“罗,罗,罗大哥,你是说那群人是丧尸?丧尸不是行动迟缓不那么灵活的吗?你,你会不会看错了?”
罗伯特没好气地说:“我他么和李两人,几乎天天和丧尸撕杀,一年多时间了,也不知道杀了多少丧尸了,会分不清楚人类和丧尸的区别吗?那些丧尸进化了,进化到几乎和人类没啥两样的地步了,看他们的眼神,冷酷无情,眼珠子血红,放射出一道道嗜血欲望的就是丧尸,知道了吗曹大公子?”
罗伯特是被曹德水的无知给气到了,所以说话就没个好声气,语气中不乏带着嘲弄。
喜欢沙漠中的末日堡垒请大家收藏:()沙漠中的末日堡垒
独家完整版小说重生之修真首富由逗比色所编写的都市生活类小说,故事中的主角是林天秦若菲,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修真界一代渡劫期大手子重生地球。等等,你以为要吊丝逆袭?错!林天刚睁眼,就发现自己成了华夏两家顶尖豪门的唯一继承人,不仅要继承家族几千亿资产的庞大集团,还要继承一个貌美如花的未婚妻?!林天唉,真羡慕你们可以自由自在,我要是不努力,就要滚回去继承家族企业了!...
妖族中至高无上的存在被称之为大圣!宗门世家妖魔异族,万年前上古大劫绝地天通,修行界秩序崩塌。有人族小国供奉妖魔,充当伪神。有修行宗门驱使妖魔作乱,只为香火供奉。黑山老妖踏阴风,九尾妖狐敢压龙。北明妖王颂梵音,妖圣覆海换阴阳。李玄宗手持能升级功法的玄法戒两度穿越,从纵横江湖的一代邪王成为依附妖魔苦苦求生的底层修士。乱世之中,李玄宗为求超脱踏入巅峰,以人身成为那搅动天下风云的混天大圣!...
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软饭最好吃,硬吃是王道。...
书海阁小说网免费提供作者墨染锦年的经典小说快穿之论女配逆袭的姿势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wwwshgtw观看小说快穿之论女配逆袭的姿势倒拔垂杨柳?脚踢幼儿园?不不不,女主很温柔可咸可甜,武力只是次级技能,智商才是王道。...
吴轩是一名周游世界的顶尖厨师,渴求各种食材,却因意外来到异世。可他发现自己还是个普通厨师,双手却是多了特殊的能力!什么?你问我会不会炼丹?抱歉,我不会炼丹,只会把各种灵草灵果做成菜,并且效果超过炼成丹药的效果!什么?你说炼丹师能把有限的灵果炼成丹药后,能给好几个修炼者吃!抱歉,待我把这些灵果制作成酱汁,或者做成汤,都能够开饭馆了!什么?送给我顶级丹炉来炼丹?嘛,比起这什么丹炉,还是给我一套厨具比较实在点!踏上强者之路,吴轩的特殊炼丹师,丹药厨师之旅就这么开始了。...
一不小心撩到附中学霸!给学霸挖坑,是苏果壹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