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二章(第2页)

沈智有些意外,拿起了剧本随便翻了翻。

按照‘行业编剧定律’,电影里活到最后的,都是圣母白莲花的主角。

夏幼薇有兴趣的配角是一个反派,为了承托主角天真无邪的那种,角色性格可想而知。

沈智笑着问:“你一个小女生,怎么老是想要演反派啊?”

夏幼薇耸了耸肩膀:“因为大部分女主角人设都差不多,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就算是票房好,也很难让人记住,倒是配角可以发挥的余地多一些,更有可能。”

沈智问:“难道你不怕观众和粉丝因戏移情,对你的印象固定。”

夏幼薇说:“应该么那么容易看透我的本性吧?”

沈智::“……

夏幼薇笑了下:“我开个玩笑,我觉得关键还是看演员的诠释方式,这样的角色好拿奖啊。”

沈智也笑了起来,夏演员的计划的很长远啊。

要是人其他任何一个新人,再接到大制作的女主电影,可能短期之内都不会考虑接配角。

再说了几个主角,还为了争夺番位各种明争暗斗。

夏幼薇完全从格局挑出来,接角色的时候考虑对自己以后发展的趋势影响。

如果是一个月前,他会觉得对方是不切实际,太散漫了。

但是现在,他没有觉得没有任何的不妥当。

能把可预见的得失心,放的很低,很多混了多年的演员也不能做到这种程度。

沈智想了下说:“可以,我去和这个剧组说,你确定?”

夏幼薇点了下头:“反正这剧本里,我最想要的是这个角色。”

沈智说:“行吧,别人邀请去演女主角,你主动请缨配角,那具体的面试的时间我再通知你,我那天要是有时间就陪着你一起去。”

“那就谢谢沈哥了。”

沈智想了下,现在说是面试,夏幼薇现在的状态,除非是面试的角色早就已经内订好人了,不然还真没几个人抢得过。

等待人离开之后,夏幼薇看了下时间,还才九点。

她今天总觉得不习惯,这是第四次看时间了,大概是这是约定好的一个月过后的,第一天。

昨天早上,她已经和人道别了,以后再不能去蹭饭了。

大约是缺少了个仪式,连着时间都变得慢了起来。

她转念一想,不知道小叔叔今天吃了什么,会不会也不习惯。

——

徐逸庭等到了六点五十分,这才确定小姑娘不会来了。

他看着桌子上的食物,好好的,突然变得索然无味了起来。

习惯了对方过来这里吃饭,现在又要开始习惯对方不在了吗?

夏幼薇倒是坦然,打乱了他的节奏,然后干脆的离开了……毫无留恋。

现在看着多面空着的椅子,他莫名的有些失落。

助理开口问:“先生,夏小姐既然不来了,从明天开始是不是只要准备您一个人的早餐。”

徐逸庭摇了下头:“嗯。”

听着对方这么问,突然情绪有些暴躁。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