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77章(第1页)

靖宪公主是谁?

想当初年轻的时候,也是京城中说一不二的霸主,满京城的贵女就没有敢触她霉头的,可是,今天这样一个天之娇女竟然给她一个小小的孤女行礼,饶是温落晚一向沉稳,也控制不住下意识的反应。

&ldo;公……公主,您这是做什么?&rdo;

温落晚抖抖的说。

温落晚这个人不怕别人对她不好,她就怕别人对她好。

也就是说温落晚这个人是吃软不吃硬的。

若是,靖宪公主以势压她、亦或是掌掴她,她都不会觉得如何,可是,靖宪公主却柔和下来,放软了身段,让温落晚有些手足无措。

&ldo;温姑娘,本宫想请你去劝劝云寒,让他应了这门婚事……我知道你不愿做妾……&rdo;,靖宪公主楚南柯闭了闭眼睛,将满眼的复杂全都咽下,复又睁开了眼睛,带着一抹坚决,&ldo;只要你能让云寒松口应了这门亲事,我允你妻位!

&rdo;

妾位、妻位又如何?

若是日后云寒没命回来,妻位又能怎么样?

她的儿子都没了,还哪来的妻?

只要温落晚肯点头,她不但有了血脉的延续,云寒心中有了牵挂之人,也会活着回来的。

她自然是可以以权势压人,可是,事情牵扯到她的宝贝儿子,靖宪公主楚南柯不想赌那个万一。

现在,唯一能降服儿子的就只有温落晚了。

不就是一个妻位吗?

温落晚的家势是不够,可云寒就要去边关了,皇帝哥哥和太后娘娘也心疼得紧,都盼着他娶亲呢,她去说,她就不信皇帝哥哥和太后娘娘为了云寒好,会不点头。

只要是为了她儿子好,她可以不在意温落晚的家势,不在意温落晚是个孤女。

不管什么事情,都比不得云寒好来得重要。

温落晚听得樱口微张,目瞪口呆。

若是没有边关八百里急报,温落晚想入靖宪公主府为妻,下辈子也不可能!

可是,这一封急报,改变了一切,在生命面前,一切富贵荣华都淡若云烟。

靖宪公主这是什么都不要,只要云寒好。

可是,温落晚并没有被这天降的富贵砸昏了头……她不入公主府,实在是公主府太过富贵。

就算是允她妻位,可是以她的家世,此一时彼一时,也是守不住这个妻位的。

温落晚不想过这种糟心的日子。

所以,就算靖宪公主以妻位为礼,温落晚也没有半分心动。

&ldo;公主,落晚身为孤女,实在受不住公主的厚爱……&rdo;,温落晚道。

靖宪公主一听温落晚这样说就有些急了,不是不为妾吗?怎么为妻也不行呢?不等靖宪公主说什么,温落晚便抢先一步道:&ldo;而且,就算我去劝云世子,云世子就会听吗?&rdo;

云寒这辈子就没听过什么人的话,凭什么靖宪公主以为三言两语,温落晚就能劝得云寒点头?他连他娘的话都不听。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