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人在下面高呼,“火风,你跑到台上干什么?”
火风咧着嘴大笑,“当然是来拍卖东西的,论药材这个行当,谁能比不过我们火家,你问问这个拍卖师,他懂药材吗?”
拍卖师就算懂,也不能当众说出来,这不是不给火风面子吗?
“火少爷说的没错,在药材这个行当里面,谁也比不过火家人。”
火风咧着嘴,“所以呀,我只有亲自上台了,这一次在座的各位,可要大开眼界了,我这箱子里面全都是宝贝,不过,先说好了,没钱可别过来凑热闹。”
沈鹤不禁哑然失笑,这个火风可真够可以的,在座的人哪个不是亿万富豪,他这么说就不怕得罪人吗?
不过,看下面人的样子,似乎并没有在意。
“火风,你就别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了,有什么宝贝,快点亮出来,让我们瞧瞧。”
火风也不磨叽,直接打开箱子,从里面抓出一个萝卜一样的东西。
“这个大家认识吗?这个叫野山参,这可是我们老火家,压箱底的宝贝,看年份,超过五百年,自不用说,本来呢,这东西我是不会拿出来的,可是我们最近又找到了一批年份比这更好的,所以这五百年的就算不上什么,拿出来换点钱,也让我潇洒潇洒。”
沈鹤定睛一看,心中激动不已,这野山参年份绝对不止五百年,没想到,火家有如此的底蕴,早知道自己应该登门去买。
不过,他心里知道自己与火家并没有什么关系,人家未必会买自己的账。
既然今天遇到了,那就别放过。
下面的人见到这么好的东西,也动了心思。
“五百年的野山参,那不成精了吗?这可是好东西。”
“那还用你说,现在别说五百年了,一百年的东西,也都是好的,这次,我可不会错过。”
“说的好像这东西就是你的似的,你问过我了吗?我告诉你,我也是志在必得。”
火风看着下面这些人,一个个摩拳擦掌,脸上忍不住露出笑容。
照目前的形势来看,这第一件宝贝就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好了,话不多说,既然大家觉得东西没问题,那我就报价了,这一棵老山参,我要个三千万,不过分吧。”
“不过分,我出三千五。”
“我出四千。”
“五百年份的野山参,一年十万,这是最起码的,我出五千万。”
沈鹤没有想到竞争这么激烈,他正要报价,在他隔壁的包厢里面传出一个声音。
“我看谁敢跟我抢,我出一个亿。”
众人倒吸一口冷气,这才叫加几轮呀,竟然有人喊出一个亿。
不过,当众人分辨出是从上面包厢喊出来的时候,大家突然没了声音。
“是王家的少爷,咱们跟人家比不了。”
“唉,抢不过,,算了吧,这东西肯定是王家的了。”
“各位,别不甘心了,咱们跟人家比财力差远了。”
出价的王家在帝都也算是一个名门望族,虽然比不上那些八柱世家,但是也差不了多少。
尤其是这些年,王家主营的互联网,迈入了快车道,财富也是蹭蹭往上涨,直逼那些老牌世家,甚至有人预言,再过几年的话,帝都的八柱也该换换人了。
包厢里面,王家的少爷,王天喜喝着红酒,抽着雪茄,面露得意。
“你们觉得这野山参送给我爷爷,他老人家会喜欢吧。”
身后几个马屁精,连忙送上马屁,“王老爷子什么东西没见过,送些小玩意儿根本入不了他老人家的法眼,而少爷这老山参,可以延年益寿,老人家肯定喜欢。”
“还是王少懂老爷子的心思,难怪老爷子这么器重您。”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