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沈鹤动作迅猛无比,一落地瞬间冲到王天喜身边。
王天喜身边有两名身材高大的保镖,孔武有力,一看就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高手。
两人一左一右,朝沈鹤扑了过来,沈鹤没有半点犹豫,双拳挥出,正中两人的胸口。
噗嗤噗嗤,两口血飙了出来。
两名壮汉就这么眼睁睁的倒在地上,哼也不哼一声,气绝而亡。
看着近在咫尺的沈鹤,王天喜一边后退,一边吼道:“你疯了,这里是上官夫人的地盘,你要是动我,她也不会放过你的。”
王天喜彻底吓傻了,他没有想到沈鹤看上去文质彬彬,下手竟然如此的狠辣。
沈鹤走到王天喜面前,没有半点犹豫,他缓缓抬起手掌,掌中心涌起一道白芒。
王天喜看到那白芒,猛然想起来,爷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有一类非常强大的人,他们叫古武者。
他怎么也没想到,沈鹤竟然是古武者。
若是他早点知道,断然不会挑衅沈鹤。
轰的一声响,王天喜胸口中了沈鹤的一掌,整个人如离弦之箭倒飞出去,重重撞在路边的崖壁上。
令人惊讶的是,王天喜竟然嵌入坚硬的岩石中,胸前炸出一团血雾,他头一歪,便不省人事。
手下全都吓傻了,他们大声呼喊王天喜的名字。
王天喜可是王家的大少爷,未来的继承人。
他就这么被人干掉,王家岂能饶过这些保镖。
他们只有冲上去,拼死一搏。
他们虽然人多,但是没一个是沈鹤的对手,很快,全都被打翻在地。
王天喜艰难的抬起头来,看着手下横七竖八,倒了一地。
而沈鹤就站在他面前,表情阴冷。
“求求你,放了我,我再也不敢了。”
王天喜终于怕了,沈寻的实力远远超过他的想象。
他现在才知道,沈鹤为什么敢孤身一人,却身怀重宝。
再多的保镖对他来说,都是无用的。
沈鹤淡淡一笑,“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若是没点本事,恐怕现在倒下的就是我,王大少,我很好奇,如果是我现在求你,你会放过我吗?”
王天喜咬着牙,他肯定不会,既然要做,就要一不做二不休,斩草除根,绝不能给自己留下祸害。
王天喜自知今天恐难活命,便咬牙切齿的说道:“你想清楚,我可是王家的大少爷,就算你做的再干净,也不会没人发现的。”
“我们王家可不好惹,只要被他们知道是你干的,你休想过安生日子。”
沈鹤笑了笑,“干嘛说的这么严重,我又没说要杀你。”
王天喜一听,心中再次涌起了希望,也对,他并没有把沈鹤怎么样,反倒是吃了亏。
沈鹤也犯不着惹上命案。
“算你识相,你走吧,今天算我倒霉。”
“王少,我只说不伤你性命,可没说要放过你。”
说话间,沈鹤伸出两根手指,在王天喜的胸前点了几下,他所点之处,都是人体重要穴道。
沈鹤在这些穴道里,注入了霸王真气,虽然不会伤及到他的性命,但是,每隔一段时间,这些霸王真气便会出来,肆虐一番,保证让王天喜受尽折磨,从今往后,体弱多病,再想行凶,已然不可能。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