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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的菜不多,只有四菜一汤。
好在都很精致,而且营养搭配均衡,看得出来王思语是个会养生,懂生活的人。
吃饭之前,王思语告诉李少平,她不喜欢在进餐的时候说话,食不言,寝不语。
吃饭不说话是从小养成的习惯,王思语家教严苛,礼法繁多,是真正的大家族子弟。
难怪王思语身上有股特别的气质,虽不拒你于千里之外,但也不让你近在咫尺,似近似远,捉摸不定。
不过这一切放在李少平身上,都不适用,他比王思语还能沉住气,慢条斯理地吃着碗里的食物,不急不躁。
那份澹定从容的优雅,绝不是可以装出来的。
不经过长期系统的学习,根本达不到这种境界。
王思语有理由相信,眼前这个让老公秦明光都看不透的少年,岂是外表看起来那麽简单?连想到他跟他姑妈的那种关系,王思语有些好奇,是啊!
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居然把一个李春洁那样的熟妇征服,想来有他的独到之处。
什麽独到之处?不就是鸡巴大,耐力足嘛!
不然凭什麽让女人满足!
在王思语眼里看来,男女之间就是这麽简单,男人粗大威勐,女人水多风骚,彼此得到从身体到心灵的满足,这就是最大的幸福。
按理来讲,十三岁的李少平只能算是一个大孩子,还称不上男人。
但,就是这个大孩子给人的感觉,却是老成持重,沉稳如山,令人琢磨不透。
其实,王思语也不是乖乖女,她只是穿着乖乖外衣的小妖女。
二十多年来,她始终走在对抗世俗的路上,以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决绝姿态卓然独立。
哪怕被家族驱逐,隐姓埋名在信阳这个不发达的山脚小城,都没有让王大小姐屈服,她依然按照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做那枝愿意沾染尘世污泥的白莲。
她觉得没有什麽比满足自己的慾望更有意义事情了。
想起自己和老公的那些惊世骇俗的过往,王思语的下体竟然流出了羞耻的蜜汁儿。
她心虚的看了一眼对面那个吃饭慢条斯理的小男孩,心底泛起涟漪。
晚饭就这样在两人的沉默中结束,由于白天的烦乱事儿让李少平有些疲惫,他跟王思语告罪一声,回房间睡觉去了。
看着离开的身影,王大小姐气急败坏地咒骂一声:「什麽嘛?难道我长得不如你那中年妇女的姑妈?吃饱喝足就急着睡觉去,一点儿都不想跟人家多呆一会儿,不知道你是怎麽搞到你姑妈的?笨成这样还能找到女人,呸,别以为人家是喜欢你,我只是觉得好奇,人家还没有跟十三岁的孩子做过爱呢!
哦,肯定很刺激!
不行了,我要男人陪我做爱!
」
王思语一边继续骂着那个听不到她声音的山村小子,一边走进那部直通顶楼的专用电梯。
王思语就住在山水大酒店的最高处,整个三十六层都是她的禁地,除了固定的时间保洁阿姨可以上来打扫卫生以外,任何人都不允许进入这里。
慾火焚身的王大小姐出了电梯就迫不及待的打电话,电话接通后她只说一句:「快点回家来,人家想你了!
」就挂掉电话,因为她知道,只要她一说想你了,那个人不管在哪里,在干什麽,都会放下手中的一切,以最快速度来到她身边。
躺在洒满花瓣的宽大浴缸里,王大小姐妖娆性感的身躯若隐若现,散开的秀发像黑色的水草在水中飘荡,说不出的魅惑。
偶尔从水中翘起的玉足,纤秀小巧,足弓弯出优美的曲线,嫩白如春葱般脚趾可爱的挠动着,指甲上涂着各种颜色的蔻丹,妖异灵动,闪着诱人的水光,勾人魂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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